第13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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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律师许琼琳在法庭上为被告作了辩护:

  审判长、审判员:

  本案主要围绕小说 《太姥山妖氛》犯有诽谤罪引起的问题,因此我想就

  小说与现实的联系进行如下辩护。

  一、依照我国法律对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求,即:(1)行为人在客观方

  面必须具有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损毁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这一行为的

  关键在是否凭空编造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本来就存在的客观事实,而

  不是捏造的,则不能构成诽谤罪。 (2)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直接的故意,

  并且有损害他人名誉人格的目的。如果散布的仅是道听途说或者仅是传闻的

  事又未经核对,而将此作为谈话或写作的资料加以传播,但没有损害他人名

  誉人格的目的,也不能构成诽谤罪。据以上理解,我认为,唐敏尚不具有对

  本案本位原告包括死者王练忠进行诽谤中伤的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唐敏

  没有实施原告控告的那些诽谤行为,也就是唐敏小说所描述的整个事件,其

  事实并不是唐敏所编造的。

  二、唐敏不具有诽谤故意,从原告的诉状看,原告指认唐敏具有诽谤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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