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3 / 3)
各种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障碍。《侠客行》写于十二年之前,于此意有所发挥。近来多读佛经,于此更深有所感。大乘《般若经》以及龙树的中观之学,都极力破斥烦琐的名相戏论,认为各种知识见解,徒然令修学者心中产生虚妄念头,有碍见道,因此强调“无着”、“无住”、“无作”、“无愿”。邪见固然不可有,正见亦不可有。《金刚经》石:“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皆是此义。写《侠客行》时,于佛经全无认识之可言,《金刚经》也是在去年十一月间才开始诵读全经,对般若学和中观的修学,更是今年春夏间之事。此中因缘,殊不可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