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2 / 2)
当晚发生在乔君烈家里的凶杀过程和细节,只有凶手一个人知道。但是我们根据种种证据和迹象,作出如下的推定:在胡志良离开乔君烈家里后,凶手才有机会杀害蓝雪。凶手在二十二时后,先在小区内用自己的手机给蓝雪的手机打了一个电话,通过蓝雪的许可进入乔君烈家里。凶手用梳妆台前的圆形小凳子重击蓝雪的头部,致使蓝雪昏迷倒地,接着用放在床头柜上的铜制台灯的电源线勒死蓝雪。凶手在血腥中显得非常坚强和镇定。他首先考虑到要嫁祸于乔君烈,就抓住已经气绝身亡的蓝雪的手,用死者的手指蘸上血液在地板上写下乔君烈的名字,制造这三个字为蓝雪所写、提醒警察替她伸冤的假象。凶手把这三个血字马马虎虎地擦掉,让警察深信不疑地认定这是作案者乔君烈所为。凶手的衣服喷溅上蓝雪的鲜血,他就换上乔君烈的衣服,找来一个旅行袋把血衣装进去,也把那盏作为作案工具的铜制台灯塞进去。凶手清扫作案现场完毕,经过反复仔细地推测和核查,自问万无一失后,正要离开乔君烈家里,突然听到楼上住户的宠物小狗狂吠几声。于是他想到自己身上有香水和狐臭综合的气味,很容易被警犬追踪。他便打开煤气,让浓烈的煤气充满整个作案的空间,再打开窗子把室内的气体排向室外。为预防煤气被点燃爆炸,他事前拔掉电话线。最后凶手关闭煤气阀门。此为一举两得,既可以掩盖自己身上发出的体臭气味,也让警察推测这必定是乔君烈所为,乔君烈原本打算毁尸灭迹,却突然想起自己的儿子乔小星就在作案现场,不能烧死自己的儿子,只好放弃毁尸灭迹的念头。凶手第二次清扫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痕迹。二十三时十一分,凶手离开作案现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