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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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尸检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交给大洼县公安局,然后乘车返回楚原。

  在离开前,我给季强打了个电话,说:“马上把麦野放了吧,张芳遇害的时候,他还被你关在派出所呢!人家要是在这件事上较真,你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季强在电话那端闷声说:“早放了,我向他好一阵赔礼道歉,他心情不好,也没顾上搭理我。”

  季强就是这样一个人,实心实意,直来直去,就算得罪了什么人,了解他的人一般也不和他计较。

  5.动机疑云

  2003年3月1日下午。大风。

  楚原市公安局重案大队。

  回到楚原后事务缠身,对张芳遇害的案子就没再过问。毕竟这是大洼县局的事情,楚原市局和它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并没有直属管辖权。

  转眼从大洼乡回来已经一个多礼拜,这天上午在重案大队办事,遇到沈恕,才又聊起这起案子。

  “听我三舅说,大洼县公安局派了一个专案组驻扎在大洼乡,排查了许多嫌疑人,包括在案发现场起哄的几个小混混,但案情始终没什么进展。”我说。

  沈恕说:“省厅的案情周报上也有关于这起案子的一个概述,乍看上去像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不过我感觉其中疑点很多,恐怕案情远比表面上复杂。首先,强奸杀人这个动机就说不通,在我看来,更像是凶手伪装的现场。所以,排查嫌疑人的范围要扩大。”

  我赞成他的观点,回道:“这也是我的看法。尸身上前后都有尸斑,这显示死者遇害后曾被翻转过。我们发现尸体时它呈仰卧状,背上的尸斑深,而正面的尸斑非常浅,表明它刚遇害时是俯卧的,几个小时后,凶手转移尸体,把它面朝上放置,并脱下它的裤子,伪装成强奸现场。事实上,尸身的阴道没有精液残存痕迹,也没有新鲜创伤,说明凶手根本没有强奸或猥亵的意图。”

  沈恕认真倾听,点点头说:“尸检结果更验证了这个判断。在省厅的案情周报上,有案发现场的照片。就在发现尸体的砖窑旁,两侧各有一个废弃的砖窑。中间这个砖窑是最浅、最醒目的,而且尸体的放置位置也比较靠近砖窑口。如果凶手把尸体抛在另两个砖窑,或者抛在这个砖窑最深的地方,也许一两年也不会被人发现。大洼乡的居民应该都比较了解羊倌的行走路线,这种弃尸的方式倒像是有意让羊倌发现尸体。站在凶手的立场上考虑,当然是尸体越晚被发现对凶手越有利。所以,凶手的做法很反常,他一定另有所图。”

  我略感担忧地说:“听说大洼县公安局一直把侦查方向锁定为强奸杀人,排查对象也都是有案底的人员和社会上的无业混混,恐怕侦破方向有误,投入的力量越多,背离真相越远。”

  沈恕说:“这起案子如果不能趁热打铁,线索会被时间逐渐抹去,侦查的难度将大大增加,难免最后成为死案,在楚原警方不好直接介入的情况下,你不妨通过你三舅渗透一些我们的办案思路,能起到借鉴作用也是好的。还有一点,张芳在被害前已经失踪半个月的时间,而她的尸体最终又在大洼乡被发现。那段时间她藏身在哪里,难道一直没离开过大洼乡?她是主动躲起来,还是被胁迫消失的?这些都是侦查的关键,解开这些谜题,案子也就侦破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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