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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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时多的车程,段霜晖到了目的地。

  乔笋穿了身迷彩服,还带了帽子,刻意有点女扮男装,但是,只有电视剧里的女扮男装才不会被发现。首长让她跟着,自己带了猎枪和两条猎狗,进山去了。

  虽是夏天,但是进了山就凉快起来,不知名的鸟在不知名的地方发出各式各样的叫声,只闻其声,不见其身。乔笋顾着抬头看,脚底下不怎么注意,伴着根藤,差点摔倒。段霜晖见状,笑道,“看什么呢,这认真?”

  “哪儿才有鸟啊?”

  “还不是地方。”段霜晖不抬头,人家认认真真走路,见乔笋还是不死心抬头乱看,也无奈,只能拉着她的手。

  他的手心有茧,不似现下一些娇生惯养的小年轻那般软细,早年部队生活艰苦,他的手粗糙间只有一番男人的硬气。

  走了大概二十几分钟,段霜晖放了条猎狗出去,好嘛,那条黑色的猎狗七钻八钻,到了个矮丛后,开始摇尾巴。

  这就是有了。

  段霜晖放开了乔笋的手,端枪上膛。

  猎狗扑了进去,惊起起码四五只雉鸡!一只窜进草丛里不见了,三只飞了起来。乔笋的心真是像小学生作文里写的一样,提到了嗓子眼,她小媳妇似的紧紧抱着旁边一棵树,拳头还握紧得像是要找人拼命。

  “砰!”

  “砰!”

  “砰!”

  弹无虚发。

  端着枪的男人向来帅气,野性和杀气相结合,散发着雄性生物称霸争斗的危险气息。枪托一下一下撞着他的右边锁骨位置,可人家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后坐力,丝毫不为所动,照样冷静地瞄准,射击。段霜晖那一身的迷彩,脖颈间麦色肌肤上点点汗珠,压低的帽檐下冷峻严肃的神情,扣动扳机时手臂绷紧的肌肉,臂膀间森冷的枪管,霸气,杀气!一想当年,峥嵘岁月。要不怎么说,战场上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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