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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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有荀阳在,就没有不适合的东西。我挑唇笑了下,回头注视着玻璃的倒影,淡淡道:“那就好。”

  挂掉电话,颓废的躺在地上,眼神毫无神采的盯着天花板,眼泪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打湿发鬓。有多久没哭过了,哪怕是两个月前,监狱那边通知我岑北怀猝死,我都异常冷静的回国处理完,再匆匆飞回来,从头至尾我连一滴眼泪都没流。可能是早有心理准备,早预料的结果吧。

  可她的离开,他和她的婚礼,我不也早有准备早有预料吗,为什么我至今都难以接受。

  眼前,浮现她明媚的笑脸,我第一次见她,是在新生入学的那一天,校门口,人头耸动,一副副陌生的面孔,全是新鲜的气息。

  那天阳光明媚和她的笑容一样,空气里是夏季干燥的气息,满树的知了吱吱吱的叫个没完没了,吵得人头疼欲裂。大一下学期因跟人打架,在医院躺了半年,所以这学期得复读一年,为此我很烦躁。

  蒋烨和荣易跟我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我们常常会聚在一起。开学前一天,我和他们在酒吧通宵了一夜,第二天睡了一觉,然后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了,并染成了亚麻色,打扮成所有富二代都会打扮成的样子。

  然后,开了一辆法拉利去学校。

  大学的男生,除了游戏就是泡女人,学习一般都排在最后,我当然不例外。所以将车停在校门口,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各种复杂,艳羡,嫉妒,假装无视……的眼神纷纷而来。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我淡定的下了车,视线开始搜索我感兴趣的猎物。

  “同学,麻烦不要把车停在校门口,左拐,那里有一个停车场。”

  我回头,一眼就认出说话的是法律系的李教授,他说完自顾自地往校内走去,在他身边跟着一个模样青涩的女孩儿,她看到我对我礼貌的笑了笑,加快脚步跟了上去。那个女孩儿,就是阳宣。

  这是第一面,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并不清晰的印象。目送他们的身影,再环视周围,多了一些窃笑和幸灾乐祸的嘴脸,无奈的钻进车里,将车开离这里。

  很快,我们又见面了,那天中午,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我和人打架,原因自然是为了女人。以一敌四,肯定惨败,我被他们围殴,我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干脆死了算了,反正活在世上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我放弃做任何抵抗任何挣扎的时候,她出现,声音不疾不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她捧着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慢悠悠的走过来,我抬头一眼就认出她,只听她淡淡道:“你们确定还要继续?”

  “哪儿来的死丫头,给老子滚一边儿去。”其中一个块头比较大的走到她面前想揪住她的衣领,她灵巧一躲,冷言道:“你现在敢碰我,我能保证,明天你绝对在大牢里呆着。”她扬起头,一副有本事你就试试看的样子。

  那名男生犹豫了下,其余几个男生被她的话吓住,扯了扯大块头的胳膊:“要不我们走吧,这女的敢这么嚣张肯定有背景,咱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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