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5 / 7)
这时候是上午9点半,我站在了那道门前,门后面的世界让我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整幢楼都静悄悄的,我从安全通道下了一层楼,假如房间里有人或者被邻居发现由于钥匙配得不合格而好半天没有将门打开,我就会说,我本来住在楼上,出电梯时没看清楼层,走错了房间,我自认为这个借口天衣无缝。
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我用戴手套的手轻轻敲了敲房门,半分钟过去了,没人应,这似乎证明屋里面没有人。今天,我看着玛莲娜上班去了,她独居,这是我长时间观察后得出的结论。我把钥匙慢慢插进锁孔,虽然感觉有点紧,但轻轻一转,门居然真的就打开了。
推开房门时,我才感觉出心里有多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走一些什么,要说偷,我只是想偷走住在这间屋里的那个漂亮女人的芳心,越是无形的东西越难得手,所以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我必须时时刻刻小心翼翼。
玛莲娜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客厅里暖色的窗帘透着温馨和舒适,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位。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精神亢奋,同时也对房间里的每一件摆设都充满了龌龊的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粉色,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我四处张望了一下,为的是选择合适的目标,这时候即便满心好奇,但我必须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情。
我要做什么,很快你就知道了。
卧室的衣橱里陈列着很多毛绒玩具,我将其中一个最大的棕色毛毛熊拿在手中,熊的鼻子是黑色的并且很结实,我用力揪了半天也没能让熊的鼻子和脸分离,我发现利用毛毛熊是件很难的事情,不但角度难以预料而且还很容易被发现。
最后,我的目光停在了床头上面的画框上,那幅画是一张抽象得不能再抽象的油画,并且画框很宽,也是黑色的,更有利的是,画框后面还有一处隐蔽的电线插座。
于是我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小电子设备,包里面还有一些小工具,比如螺丝刀、胶带、试电笔等等,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所以做每件事情我都必须谨小慎微。
安置好了那个小东西之后,我回到客厅,在这里我选中的是天花板上垂下来的一只玻璃变色灯,灯本身就眼花缭乱,再添上那么一点东西肯定不会被人怀疑。
事情进行得似乎相当顺利,离开屋子之前我又深吸了一口那淡淡的香气才轻轻关闭房门,通过安全通道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我把门关上,后背紧贴在房门的那一刻,我才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
我双手冰凉冰凉的,胳膊都开始哆嗦,腿也有点软,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洗手间,打开昏暗的吸顶灯,然后把双手按在洗手池上。我抬起头,对面的墙壁上钉着一面小镜子,我在不太透亮的镜子里面看见了自己的脸。
由于灯光的关系,我的双眼都隐藏在黑影里,当眼球转动的时候,只能看见狡诈的高光在滚动,这镜子里的人还是我自己吗?!
我试着咧开嘴笑一笑,怎么那种笑容看起来如此阴险和邪恶?笑得我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抬了抬脑袋,眼睛从阴影中露出来,眼球上布满血丝,加上我那诡异笑容,很像《沉默的羔羊》里的那位喜欢吃人的博士汉尼拔。同时,我想到了那部电影里面的一句经典台词,于是,我又学着汉尼拔的神态龇着牙笑了笑,然后念出那句台词:“曾经有个人想要调查我,我就着蚕豆和酒,把他的肝脏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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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幢楼都静悄悄的,我从安全通道下了一层楼,假如房间里有人或者被邻居发现由于钥匙配得不合格而好半天没有将门打开,我就会说,我本来住在楼上,出电梯时没看清楼层,走错了房间,我自认为这个借口天衣无缝。
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我用戴手套的手轻轻敲了敲房门,半分钟过去了,没人应,这似乎证明屋里面没有人。今天,我看着玛莲娜上班去了,她独居,这是我长时间观察后得出的结论。我把钥匙慢慢插进锁孔,虽然感觉有点紧,但轻轻一转,门居然真的就打开了。
推开房门时,我才感觉出心里有多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走一些什么,要说偷,我只是想偷走住在这间屋里的那个漂亮女人的芳心,越是无形的东西越难得手,所以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我必须时时刻刻小心翼翼。
玛莲娜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客厅里暖色的窗帘透着温馨和舒适,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位。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精神亢奋,同时也对房间里的每一件摆设都充满了龌龊的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粉色,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我四处张望了一下,为的是选择合适的目标,这时候即便满心好奇,但我必须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情。
我要做什么,很快你就知道了。
卧室的衣橱里陈列着很多毛绒玩具,我将其中一个最大的棕色毛毛熊拿在手中,熊的鼻子是黑色的并且很结实,我用力揪了半天也没能让熊的鼻子和脸分离,我发现利用毛毛熊是件很难的事情,不但角度难以预料而且还很容易被发现。
最后,我的目光停在了床头上面的画框上,那幅画是一张抽象得不能再抽象的油画,并且画框很宽,也是黑色的,更有利的是,画框后面还有一处隐蔽的电线插座。
于是我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小电子设备,包里面还有一些小工具,比如螺丝刀、胶带、试电笔等等,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所以做每件事情我都必须谨小慎微。
安置好了那个小东西之后,我回到客厅,在这里我选中的是天花板上垂下来的一只玻璃变色灯,灯本身就眼花缭乱,再添上那么一点东西肯定不会被人怀疑。
事情进行得似乎相当顺利,离开屋子之前我又深吸了一口那淡淡的香气才轻轻关闭房门,通过安全通道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我把门关上,后背紧贴在房门的那一刻,我才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
我双手冰凉冰凉的,胳膊都开始哆嗦,腿也有点软,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洗手间,打开昏暗的吸顶灯,然后把双手按在洗手池上。我抬起头,对面的墙壁上钉着一面小镜子,我在不太透亮的镜子里面看见了自己的脸。
由于灯光的关系,我的双眼都隐藏在黑影里,当眼球转动的时候,只能看见狡诈的高光在滚动,这镜子里的人还是我自己吗?!
我试着咧开嘴笑一笑,怎么那种笑容看起来如此阴险和邪恶?笑得我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抬了抬脑袋,眼睛从阴影中露出来,眼球上布满血丝,加上我那诡异笑容,很像《沉默的羔羊》里的那位喜欢吃人的博士汉尼拔。同时,我想到了那部电影里面的一句经典台词,于是,我又学着汉尼拔的神态龇着牙笑了笑,然后念出那句台词:“曾经有个人想要调查我,我就着蚕豆和酒,把他的肝脏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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