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林暮看着他,眼神就跟看一条小狗似的无奈,他说:“专业很重要的,你选了三个,运气好的话还是能有机会,运气不好只能调剂了。”

  过了一会儿,林暮又自言自语道:“不会运气不好的。”

  陆戎在一旁笑出了声来,他抱着林暮晃了晃,脑袋埋在他肩膀里没有说话。

  许一鹭回来当天是和孙海一起的,林暮他们去接时就在火车站看到了狗。

  大连导盲犬中心的老师陪着,将一只白色拉布拉多的犬绳递到了许一鹭的手中,他们还得磨合一阵子,最后通过评估了,许一鹭才能真正拥有它。

  “我能看见一点。”许一鹭蹲下身,摩挲着狗脑袋,“它真可爱。”

  周围没人说话,大家内心其实比许一鹭还要激动些,拉布拉多小心地伸出舌头,舔了几下许一鹭的手,他似乎因为痒痒,笑出了些声音来,最后表情特别满足地伸出胳膊抱住了狗脖子。

  “林朝明天就和安锦城回来了。”许一鹭走的时候还特意拉住林暮说悄悄话,“他们直接去学校参加校庆,你可不能棒打鸳鸯哦!”

  林暮已经没刚开始听说“世纪之恋”时那么气了,陆戎说他有点“姐控”,林暮并不是太承认,要说“控”什么,他们全家对林朝那都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摔了,自己也没全部什么都依着当姐姐的,该说还是得说。

  陆戎和许一鹭似乎都挺怕他明天看到林朝和安锦城在一起会大闹校庆的,林暮只好再三发誓自己一定不乱来。

  校庆这天主角其实不是已经毕业的那么多人,更多的是为了欢迎即将开学的新生,方诺这才考上坤乾,对这种事情当然很积极。

  林暮其实挺同情他的,等他来上学了,万一有什么成就,被钟和蹭上个八百年热度,方诺大概就不会觉得现在参加校庆是个特别好的事儿了。

  但林暮不说,他现在和钟和站在一条阵线上,特别支持坤乾这种“贪慕虚荣”的行为。

  莫晓晓和李子来的晚,两人自从确定了大学后,打扮一下子就时髦了,不但烫头还染颜色,莫晓晓穿着短裤,露着退,学弟学妹们都忍不住偷偷看她。

  “这届有个孩子和你情况差不多。”一圈熟人围在一起聊天,孙海突然想起来,伸出手指了指新生队伍。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