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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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劈腿事件有感  陶乐思

  在写稿期间就转移心思先写后记,似乎有点本末例置,不过近来媒体强烈放送的一则新闻,著实令乐思感触良多,不吐不快。

  劈腿现象在现今社会已形成一种变态的惯性,一对一的单纯爱情彷佛已是远古时期的落伍方式,甚至有人嗤之以鼻。

  为什么人们的观念会变成这样?

  恶劣点的说是因为新鲜?因为刺激?因为流行?

  冠冕堂皇点的说是因为寂寞?因为不合适?

  不论哪种说词,乐思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极度赞成婚前择偶须多多比较观察,但极度反对在已许诺对方一个身分的同时,还不甘寂寞的脚踏两条船,更遑论多条船。

  既然要比较观察,就不要固定彼此的关系,否则教认真的—方情何以堪?

  人心的坚强或脆弱程度都不是我们所能揣想的,面对爱情的波折和阻碍,勇敢的人经得起淬炼,细腻的人承受不起打击。

  一旦认定了彼此,你就得背负对方的悄感,不能随意践踏。

  要变心,可以,请拿出一点责任感,一点道德感,先分手成为自由身后再谈。

  被蒙在鼓里的欺骗是很伤人的,都已经辜负对方的情感了,就不要再残忍地伤对方的心。

  不过,我还是相信,大部分的人们是向往圆满的爱情,这就是为什么小说永远有人看,作者写的大多是正面的结局。

  言情小说的读者九成九是女性,八成八年纪都不大,身为女性,乐思前面那段话当然有点偏心女性,以挞伐花心男性成分居多;当然,不可否认,劈腿早已不是男性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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