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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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烛火明灭。

  殷郊告诉我,他不擅说喜欢,我说没事,交给我来说就好,他说不行,总得有什么话是他来说——“阿灵。”他注视着我,吻落在我的眼角。

  君主追求封神榜,世人追求金银财珠,那么他所求的宝物为何?

  “我所求,亦是在你。”

  33.

  婚仪结束后,我和殷郊一起去了一趟朝歌,此时牧野之战已经结束,我们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姬发,然后共同去拜祭了姜王后。

  我所能做的事情实在有限,我改变不了别人的命运,殷郊说即使我能改变,他也知道母亲会选择这样的路,因为那是姜家人的傲骨。

  “不能在这边举行婚仪吗?”姬发问道,“阿姝说,就在原本要给你们举行册立太子、太子妃的地方举办一次,岂不是很圆满。”

  “二婚啊。”我摸着下巴说道,“也不是不行,办两次婚礼还挺热闹的。”

  “……总觉得这个词听起来很奇怪。”殷郊说道。

  当然,我们并没有在朝歌逗留很久,因为蜀地那边还有人在等待着我们。许久未回朝歌,树上还是有鸟窝,水里还是乌龟,舒雁(鹅)还是那样凶猛,能够追人追好几条街——现在被追的已是姬发与邑姜的儿子。

  我想,或许我们会化作历史的尘埃,或许我们的故事会被书写成各种版本,但是代表着我与他的鸿雁,它依旧在,它会飞过万里江山,飞越千百年,飞到比明日更远的地方。

  “回去吧。”我说。

  “好。”殷郊回答道。

  远处鸿雁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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