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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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明熹宗实录》和邹元标本人的文集,没有一篇他为张居正平冤昭雪的奏疏。倒是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中的邹元标本传上说,楚籍大臣陈大道为故相请求恤典,引起邹大人不悦。于是就有言官弹劾邹元标不明是非,为修旧怨而犯公论,不肯为张居正正名。

  邹元标无法忍受,极力为自己辩驳,他仍然站在道德至上、宏儒硕学的至高点,批评张居正学术偏激,刚愎自用,对他的人品也颇有微词。

  邹大人回忆,当年的大清算运动中,不少人是出于忠愤,当然也夹杂有投机媚上的小人。我堂堂君子在当年那么恶劣的政治环境下,都不落井下石,现在怎么会和一个死去四十多年的朽骨为仇?总之,反张风波最终发展到让张相爷家破人亡确实过分,现在该是平反昭雪的时候了,表彰他当年的辛劳,以激励后来者奋进。

  接着,东林首辅叶向高也连忙跑来说情:“张居正之恤典本楚人所求,臣等如实拟之。张居正功罪本不相掩,褒贬何妨并存。邹元标之沉默,臣更服其无成心,奈何以此罪之?”

  东林老战友叶向高这番说辞充分说明,张居正之平反乃楚人的努力,邹元标并没有明确表态,只是在政敌咄咄质问下才站出来表态,他只是顺水推舟不反对而已。所以邹元标力主为他当年的政敌平反,显然是个美好的传说。

  明末李逊之的《三朝野记》载:“邹公年高德劭,涵养粹然。有追论江陵者,公独曰:‘江陵之过在身家,功在天下,绝不以一己嫌怨参也。’”按照这种说法,邹元标私下相当肯定江陵相业,力阻旁人追论张相。不过细细想来,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东林和阉党争斗得你死我活,谁还有工夫追论四十多年前的首相?况且李逊之又是东林党领袖,吹捧同道无可厚非,这则笔记的可靠性不免令人质疑。

  撇清了邹元标与平反张案的关系,我们来还原历史真实。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春,户部侍郎陈大道带领多名在京楚绅联合上疏,为沉冤四十年之久的故相张居正请求恤典。

  恰恰此时,湖广荆州的张居正墓突冒白烟,整座墓园都笼罩在白雾之中,连续三天三夜方才散去。大概是功业彪炳的张相爷沉冤太久,苍天都为之哀鸣悲号,朝廷这才复其官衔、谥号,并赐祭祀,没有变卖的房屋一并归还。

  降至大明崇祯年间,越来越多有识之士有感于江山日非,怀念五十年前江陵柄政时期的美好岁月。

  汉阳人李若愚大声疾呼:“居正辅神庙十年间,事甚确。居正死四十余年,莫敢列其功烈……其诸孙被褐负薪,令人酸楚。问其才多可录者,合查当年荫典尽还之,尤未足偿其社稷功也。居正亦可含泪入地矣。”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礼部侍郎罗喻义等争相讼居正冤,全面列举其整顿吏治、丈量土地、治理河槽、振作武功等历史功绩,高度评价了故相忠贞报国、不计得失的高尚品格。

  年轻的崇祯皇帝看了奏疏,抚今追昔,对天长叹:“臣工皆自保名利,似居正者,以天下己任,何叹国事不兴?”接着,皇帝正式下旨:“旧辅张居正相皇祖十年,肩承劳怨,力振纪纲,饬举废多,有功可纪,虽以夺情及后蒙议,过不掩功,委当垂恤,所请荫赠所司看议以闻。”

  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吏部尚书李日宣等人合奏:“故辅居正,受遗辅政,事皇祖者十年,肩劳任怨,举废饬弛,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乂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

  崇祯帝恢复张敬修官职,赠谥“孝烈”,表彰他捍卫家父而自杀殉家的节烈,妥善安排其孙张同敞荫承中书舍人。

  至此,张居正冤案在历经数十年的曲折后,终于彻底平反。时有诗人王启茂在拜谒张文忠公祠堂时,心中万分感慨,挥笔写下一首堪称史诗的《谒江陵张文忠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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