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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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武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内史为左冯翊,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治所长安,辖区约在今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洛河中下游地区。

  四、郡国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郡国同级。推行郡县制的地方,设郡县两级政府;建立王国的地方,模仿中央设立一套专门的职官制度。郡的最高长官称郡守或太守,县的最高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王国诸侯衣食租税,不干预行政,所以诸侯相是王国的最高长官:地方的守相及县令长,既是当地最高的行政官员,也是最高的司法官员。

  郡国编制:郡守,秩俸二千石,掌一郡大小事;国相,秩俸二千石,掌一国大小事;都尉,比二千石,掌郡地士兵的征集与训练;郡丞,秩俸六百石;长史,秩俸六百石。

  郡府属官:主记事掾史,主录记事;录事掾史,主记;门下掾,杂务人员。

  五、县制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县官员:县令,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县长,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功曹史,总揆众事;县尉,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掌县军事;县丞,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县史,秩俸百石以下。

  六、县以下的机构

  县以下的基层机构是乡,里,亭。汉制,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官主要有三老:秩、啬夫、游徼。秩掌教化;啬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徼捕盗贼,官治安。乡有司法审判权。乡下有里,什,伍。里(聚族列里以居,里有里门)设里长,什(十家为什)设什长,伍(五家为伍)设伍长。

  汉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设亭长,秩俸百石以下。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游客,治理民事,以服兵役满期之人充任。汉高帝刘邦曾任泗水亭长。亭长下两卒: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又名弩父、亭部)。此外,设于城内和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皆置亭长,职掌与村亭长同。

  大汉公主诗文辑录

  吴蔚

  本篇辑录了一些相关诗文,供读者赏析玩味。

  1.项羽与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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