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1 / 1)
法图拉·葛兰认为,各种宗教和同一宗教内部的不同教派,奉行基本相同的道德标准,因而是平等的。他曾讲:“不管信徒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贯彻其宗教信仰,这些广泛接受的道德如爱、尊敬、宽容、原谅、怜悯、和平、兄弟情义和自由都是各宗教所极力赞许的……就和平而言,也存在佛陀、希伯来先知、老子、孔子和印度先知的启示中。”[10]法图拉·葛兰在认定各宗教及教派一律平等的基础上,继承赛义德·努尔西的宗教对话主张,强调进行信仰沟通。他认为,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犹太教都是一神信仰,起初均为闪米特人的宗教,而且在伊斯兰区域长期和谐共存,因此必须进行信仰对话。“在我们历史上,犹太教堂、基督教堂和清真寺在许多地方是并存的”;“穆斯林在历史上对犹太人颇为宽容,没有歧视、大屠杀、违反人权和种族灭绝等现象发生。相反,犹太人在处于困境时得到欢迎,当他们被驱逐出安达卢西亚(Andalucia,西班牙最南端的城市,西邻大西洋,南邻直布罗陀海峡,东邻地中海,笔者注)时,是奥斯曼帝国接纳了他们”。[11]他对这一观点很有信心,身体力行。他曾拜访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土耳其的希腊大主教、亚美尼亚大主教、纽约的红衣主教、以色列的大拉比。仅从1997年6月到2004年8年间,他就在伊斯坦布尔、萨利乌尔法和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等地召开了8次国际研讨会,主题均为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犹太教、伊斯兰文明与其他文明的对话问题。葛兰与其信徒还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和科索沃等教派冲突异常激烈的地区设立“法图拉·葛兰学校”,传播其信仰对话的理念。他不仅赞成并改造苏非主义,而且致力于实现什叶派和逊尼派穆斯林的团结。他称赞“阿拉维派也丰富了土耳其文化”,主张阿拉维派与土耳其共和国境内占绝对多数的逊尼派消除隔阂,达成和解,为此他曾于1995年2月诚邀全国逊尼派、阿拉维派和苏非教团参加斋月聚会。
宗教平等,信仰对话,其逻辑结果必然是宗教宽容与和平相处。他反对国际恐怖主义。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葛兰曾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的采访:“我想强调的是任何恐怖主义行为,不管由谁指使或为了何种目的,都是对和平、民主和道德的践踏,因此,没有人(当然包括穆斯林)会同意和支持任何恐怖行为,恐怖在获得个人救赎方面没有任何帮助,因为它是以无辜的生命为代价的。”“伊斯兰教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也不会利用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来实现伊斯兰目标,恐怖主义者不可能是穆斯林,因为真正的穆斯林是不可能从事恐怖行为的”。[12]他宽容国内政敌。1971年、1980年、1997年土耳其先后发生军事政变,许多人被捕,葛兰首当其冲。1971年他被羁押半年;1980年他被羁押6个小时;1997年他因“企图改变土耳其政权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和创立秘密组织”的罪名被捕入狱长达7个月之久。此后,他在国内无法立足,而且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被迫于1998年以治疗心脏病为由移居美国,从1999年3月起隐居小镇。即便如此,他仍然遭到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的敌视。2000年当局指控他涉嫌“为改变国家之世俗体制而建立非法组织,意图建立按照宗教规范治国的政府”,葛兰提起申诉,到2006年首都第11号重案刑事法庭才对葛兰作出无罪判决,到2008年最高法院刑事常委会才宣布葛兰无罪,这场斗争可谓旷日持久,令葛兰身心交瘁。按照常理,葛兰对政府应该恨之入骨,其实不然。他曾特意叮嘱信徒:“我的信徒应当知道,当我们国家处于混乱状态时,你们应该保持冷静与克制;当面对死亡威胁时,你们应该保持和平的心态;如果我被杀害,你们仍要保持克制,掩埋我之后继续追求秩序、和平与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他们反复出手,仍要保持沉默,用爱和怜悯来感化他,始终如一地用爱来对待他人”,[13]从而展示自己宽容博爱的一面。根据宗教宽容的逻辑,葛兰对奉行宗教宽容政策的美国和西欧基督教国家非常友好,也赞成土耳其共和国与美国维持同盟关系并尽快加入欧盟。依据同样的逻辑,葛兰毫不掩饰自己对伊朗的憎恶之情,因为后者仇视除什叶派之外的其他穆斯林,而且大搞输出伊斯兰革命。
法图拉·葛兰的上述宗教思想,使人们怀疑他是一位苏非,但葛兰一贯矢口否认。他曾辩解:“宗教教团作为一种体制出现在先知去世后的6个世纪,它们有自己的规则和机构。我没有加入任何苏非教团,也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他仍然被诸多学者称为“新苏非主义者”或者“寻求自我方式的苏非”,这种评价恰如其分。一方面,他的确是一位苏非主义者,强调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精髓,既重视心灵体验,也倡导践行信仰,特别是通过约束行动来达到冷静、乐观、愉悦的心理状态,是精神和实践的融合。他还特别赞赏土耳其伊斯兰教与苏非主义的相容关系:“土耳其的伊斯兰教包括古兰经和圣训中主要的、不可改变的原则,但又根据土耳其历史和苏非主义思想进行了新的解读,这也是土耳其伊斯兰教为什么是宽广的、深邃的、宽容的、包含一切的、以爱为核心的原因。”[14]另一方面,他继承赛义德·努尔西的科学观,主张将科技教育与宗教教育结合起来,克服传统苏非教育不问世事并忽视科技的弱点,从而使自己区别于传统苏非:“当前,世俗学校集中于意识形态的教条,苏非主义教育沉溺于形而上学的冥思,军队仅仅关注于武力素质的培养,因而实现科学素养与精神价值的融合是不可能的。”[15]他既反对故步自封的传统苏非主义,也蔑视盲从西方的极端世俗主义。他曾说:“如果一个社团的民众缺乏信仰、爱、热情和责任感,如果他们意识不到时代和环境的变化,那么它就不能视为是文明的。”[16]因此,他主张在教育领域和现代化进程中将传统与现代、宗教与科技、精神与物质融为一体,走出一条“土体西用”的发展道路。 ↑返回顶部↑
宗教平等,信仰对话,其逻辑结果必然是宗教宽容与和平相处。他反对国际恐怖主义。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葛兰曾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的采访:“我想强调的是任何恐怖主义行为,不管由谁指使或为了何种目的,都是对和平、民主和道德的践踏,因此,没有人(当然包括穆斯林)会同意和支持任何恐怖行为,恐怖在获得个人救赎方面没有任何帮助,因为它是以无辜的生命为代价的。”“伊斯兰教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也不会利用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来实现伊斯兰目标,恐怖主义者不可能是穆斯林,因为真正的穆斯林是不可能从事恐怖行为的”。[12]他宽容国内政敌。1971年、1980年、1997年土耳其先后发生军事政变,许多人被捕,葛兰首当其冲。1971年他被羁押半年;1980年他被羁押6个小时;1997年他因“企图改变土耳其政权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和创立秘密组织”的罪名被捕入狱长达7个月之久。此后,他在国内无法立足,而且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被迫于1998年以治疗心脏病为由移居美国,从1999年3月起隐居小镇。即便如此,他仍然遭到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的敌视。2000年当局指控他涉嫌“为改变国家之世俗体制而建立非法组织,意图建立按照宗教规范治国的政府”,葛兰提起申诉,到2006年首都第11号重案刑事法庭才对葛兰作出无罪判决,到2008年最高法院刑事常委会才宣布葛兰无罪,这场斗争可谓旷日持久,令葛兰身心交瘁。按照常理,葛兰对政府应该恨之入骨,其实不然。他曾特意叮嘱信徒:“我的信徒应当知道,当我们国家处于混乱状态时,你们应该保持冷静与克制;当面对死亡威胁时,你们应该保持和平的心态;如果我被杀害,你们仍要保持克制,掩埋我之后继续追求秩序、和平与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他们反复出手,仍要保持沉默,用爱和怜悯来感化他,始终如一地用爱来对待他人”,[13]从而展示自己宽容博爱的一面。根据宗教宽容的逻辑,葛兰对奉行宗教宽容政策的美国和西欧基督教国家非常友好,也赞成土耳其共和国与美国维持同盟关系并尽快加入欧盟。依据同样的逻辑,葛兰毫不掩饰自己对伊朗的憎恶之情,因为后者仇视除什叶派之外的其他穆斯林,而且大搞输出伊斯兰革命。
法图拉·葛兰的上述宗教思想,使人们怀疑他是一位苏非,但葛兰一贯矢口否认。他曾辩解:“宗教教团作为一种体制出现在先知去世后的6个世纪,它们有自己的规则和机构。我没有加入任何苏非教团,也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他仍然被诸多学者称为“新苏非主义者”或者“寻求自我方式的苏非”,这种评价恰如其分。一方面,他的确是一位苏非主义者,强调苏非主义是伊斯兰教的精髓,既重视心灵体验,也倡导践行信仰,特别是通过约束行动来达到冷静、乐观、愉悦的心理状态,是精神和实践的融合。他还特别赞赏土耳其伊斯兰教与苏非主义的相容关系:“土耳其的伊斯兰教包括古兰经和圣训中主要的、不可改变的原则,但又根据土耳其历史和苏非主义思想进行了新的解读,这也是土耳其伊斯兰教为什么是宽广的、深邃的、宽容的、包含一切的、以爱为核心的原因。”[14]另一方面,他继承赛义德·努尔西的科学观,主张将科技教育与宗教教育结合起来,克服传统苏非教育不问世事并忽视科技的弱点,从而使自己区别于传统苏非:“当前,世俗学校集中于意识形态的教条,苏非主义教育沉溺于形而上学的冥思,军队仅仅关注于武力素质的培养,因而实现科学素养与精神价值的融合是不可能的。”[15]他既反对故步自封的传统苏非主义,也蔑视盲从西方的极端世俗主义。他曾说:“如果一个社团的民众缺乏信仰、爱、热情和责任感,如果他们意识不到时代和环境的变化,那么它就不能视为是文明的。”[16]因此,他主张在教育领域和现代化进程中将传统与现代、宗教与科技、精神与物质融为一体,走出一条“土体西用”的发展道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