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6章(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风自宾行事,保持了近几年来一如既往的低调风格,并没有举行盛大的庆典活动,只是给全国人民放了三天假,发表了讲话和新闻公告。

  欢想共和国,现有的国土面积十五万平方公里,大部分都是尚未开发的原野和荒漠,现有常住人口一百五十万,主要聚居在南部地区。

  首府非索港,是欢想国目前唯一的城市,下辖天河镇、新田镇、高桥镇、罗湖镇、掩月镇以及正在建设中的连海镇。

  其实非索港市以及掩月镇,目前也只完成了一期规划建设。

  在一个东国人眼里,这好像就是个县级市的配置啊。但欢想实业已有规划,将来要在这片国土上建造六座城市、三十个镇,规模就参照现有的城镇。

  风自宾还做了个决定,他辞去了欢想实业集团董事长的职务,并将欢想实业交由欢想国政府代管。

  他并不是将欢想实业献给了国家,而是重新成立了董事会,将自已惟一股东的表决权与收益权,委托给了欢想国政府代为管理。

  这不是没有条件的,而是以一揽子协议为前提。

  首先欢想国不得将风自宾名下的资产,以任何形式再私有化。这从法理上也行不通,因为它就是风自宾的私产。

  其次风自宾本人得自欢想实业的分红收益,并非直接交入国库,而是成立一个专项基金。

  该基金的主要任务,就是承担欢想国内各项基础设施与公共项目的投资,投资项目的所有权仍属于欢想实业。另一方面,该基金也可以酌情弥补几里国的财政不足。

  该基金由一个监管委员会监管。该委员会不仅监管基金运作情况,也监管欢想实业的经营决策以及欢想国政府的协议执行情况。

  协议的内容很复杂,具体细节就不一一详述了。假如欢想国政府违反了协议,风自宾及其指定的继承人,将收回上述的委托。

  只有欢想实业的众高层才清楚,所谓的监管委员会,其实就是养元谷成立的,而风自宾指定的继承人,就是养元谷的宗主。

  在很多外人看来,这就是个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原本在很多人口中,欢想实业就是个伪装成公司的国家,如今这个说法又倒了过来,变成欢想国就是个伪装成国家的公司。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