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火葬场文里的深情竹马 第37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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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纭问道:“谨修还在换衣服吗?”

  池绪刚要点头,转动门把手的声音却突然响起,他循声望去,视线聚焦,猛地撞上了刚从衣帽间里走出来的裴谨修。

  ……一瞬怔住。

  裴谨修平时惯常穿深色纯黑的衣服,太过低调内敛了,那份凌厉张扬的美被掩盖在衣服之下。

  因此,池绪在设计礼服时夹带了一点私心,他想看裴谨修穿浅色的礼服。

  他想这件礼服能配得上裴谨修。

  因此,礼服在最一开始就定好了整体色系,纯白穿插金银线,绣了翠竹中和单调的白,立领衬衫外做了长款外套,外套下摆别出心裁地设计成了流苏状,行走之间,尽显灵动。

  他为这件礼服取名“非衣”,是拆了“裴”字,最终效果也如他所愿,“非衣”与裴谨修极为相称。

  池绪脑袋里乱糟糟的,脸莫名红了一片,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快要离开胸膛了。他怔怔地看着裴谨修,好半天,才在裴明心的大呼小叫中回过神。

  “我的天,小堂弟明天绝对要迷倒万千少年少女了。”

  裴明心的视线在两个小孩之间来回打转,对基因的力量啧啧称奇。

  他二叔裴见深就是长得最像他奶奶明恬的那个孩子,因此在三个孩子里也长得最好看;二叔母就更不用说,娱乐圈里的大明星,美上天了都快,怪不得生出来的小堂弟颜值逆天!

  看了会儿裴谨修,裴明心又转头看着池绪。

  这小孩眼睛大得很,圆圆的,又黑又亮,一张小脸白白嫩嫩,脸颊肉软软绵绵,泛着一股天真无邪的气质,怎么看怎么好捏。

  裴明心一时手痒,心动意动,伸手就准备捏捏人家的脸,嘴上还欲盖弥彰地夸道:“呦,没看出来,小邻居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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