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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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超前消费模式在一百多年前的清朝时期就已经开启。

  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向中国索要战争赔款2亿3000万两白银,分三期还清,第一期8000万两,而当时清朝一年的财政收入还不到8000万两,没钱还怎么办,借钱呗。

  有从事银行业的朋友都知道,贷款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合法高利贷的利润是丰厚的,而且这次借钱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国家,各国列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好机会,所以英、俄、法、德等国都抢着要说要借钱给清朝,一顿石头剪刀布过后,俄国和法国的银行团赢得了首个清朝贷款权。

  1895年7月6日,清朝政府与俄法银行代表共同签订了《四厘借款合同》,借款总额达到9900万两白银,年息4厘,分36年还清。

  然后这9900万两借款马上就用于偿还日本的第一期战争赔款。一年很快过去,清政府依然是入不敷出,而日本的第二期还款又来了,如何是好?再借。

  1896年3月,清朝与英国和德国的两家银行签订了《英德借款详细章程》,借款总额9600万两白银,年息5厘,36年还清。

  然后这钱马上又用于偿还第二期的赔款,还了两期后,清朝还欠日本7000多万两,如何是好?继续借呗。

  1898年3月,清朝政府与英国和德国的银行再次借款,签订《英德续借款合同》,金额达到11270万两,年息4.5,45年还清。

  总结一下,这几年清朝一共向英、德、法、俄四国借去了3亿多两白银。当然,这只是合约上的数字,借出那么大笔钱,由于当时没有银监会,所以回扣这事儿自然也是有的,清朝为此不得不想四国银行缴纳若干贷款“手续费”,3亿多两白银借到手只有2亿6千万两左右,全部用来结清日本的欠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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