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分手后他去当了天师 第61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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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是这样。”秦嘉说,“如果按照本地人的习惯,她这个年纪孩子都已经生了,但她没有结婚,也不想生育,因为生下来就是给祝巫族继续当奴隶。”

  “年轻人总是和老一辈的人思想不同。当年的人觉得给祝巫族做奴隶没什么,反正给谁做奴隶都是一样。但现在不一样了。改革开放以来,孩子们都有了学习的愿望。拉珍小时候就很喜欢读书,可她是这一辈唯一的孩子,注定不能去更大的城市读书,哪怕考上了好的大学,也只能放弃。”

  乐瞳忽然就明白拉珍为什么愿意和秦嘉合作了。

  女孩子一定得读书,读的越多越好,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理念。

  拉珍喜欢读书,也一直在读书,从秦嘉的话里可以判断出,她肯定是考上了理想的大学的,可是她没能去读。

  试想一下,如果换成自己,考上想去的大学之后被剥夺读书的权利,留在老家给人当个送补给的奴隶,还要被强迫婚育,以后世世代代的孩子都要像自己这样,那她也不会选择结婚生子,也会奋起反抗。

  实在是太痛苦了。

  “她起初并不信任我,被找到也只是觉得我有点小本事,根本没办法和那边抗衡,和我合作只会加速死亡,我不是她真正可以选择的转机。”

  “所以你证明了自己可以。”乐瞳替他补充完了后面的话。

  秦嘉笑了一下,将外套脱掉,只穿着里面的连帽卫衣。

  黑色是极衬他的,他白得像最清透生韵的珍珠,配上那带着书卷气的清冷秀雅的气质,在茫茫戈壁的小小乡村中,实在是出挑得很。

  “那你怎么证明的?”

  乐瞳想,肯定是这个证明的方式让拉珍愿意相信他的同时,也对他有了想法。

  大部分人都有慕强心里,很容易对能解救自己的人产生好感,拉珍应该也是类似。

  如果是这样还好,这样的感情大多并不牢靠,等发现秦嘉有女朋友,且感情很好,就会及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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