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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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年以前国防军总务局一些主要单位的任务、机构及其演变简况如下。

  1、国内处

  国内处隶属于国防军总务局局长。该处处长由该处第二组组长代理。

  该处设有下述单位:办公室军官;档案室;一组,主管所有的内政事务;二组,负责在国防军中树立所谓“民族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和目标;审稿科,负责办理军官稿件出版许可证,审查有关论述国防政策和国防思想方面的作品,列出“供国防军用的书籍”的目录,为有关著作撰写序文。

  2、总务处

  总务处隶属于国防军总务局局长。该处处长由资历最深的组长代理。该处的任务是,与各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处理下述事务:军队驻防区的事务,包括拟制驻防区勤务条令;通过国防军向地方部门和受灾居民提供支援;国防军的制服设计问题;确定制服上佩带勋章、奖章和徽章的权利和方式;审查预算、薪金、给养、被服和营房问题;审查有关军人遵守纪律、上下级工作关系和应尽职责方面的法令和规则;奖励和宣传国防军中的所谓“优秀人员”;给死难者以安葬费和立纪念碑的事务;规定军旗和指挥旗的样式以及国家尊严的标志;体育和音乐问题;寒冬赈济问题;与纳粹党联系问题。

  总务处下属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详。

  3、国防军福利与供给处

  该处处长由该处第一组组长代理,受国防军总务局局长领导。该处的任务是:依据有关法令,处理从国防军退役退职的所有军人、文职人员及其死者家属的福利与供给事务;受国防军统帅部的委托,检查下属的国防军福利与供给部门的工作实施情况;与三大军种的人事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协商处理有关的人事问题。

  国防军福利与供给处共设有四个组:—组,主管立法、组织、预算、人事和慈善团体的工作;二组,主管已退出国防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的福利和供给工作;三组,主管伤残人员和死者家属的福利和供给工作;四组,主管在地方工作的退役军人和候补军人的福利和供给工作。

  4、国防军专科教学研究处

  国防军专科教学研究处处长受国防军总务局局长领导。该处的任务是:主管陆军管理专科学校、陆军技术专科学校和陆军农林专科学校的工作;开发利用各陆军技术专科学校的车间设施;在各陆军农林专科学校深入开展农林专业教学活动;处理各陆军专科学校教师的人事问题和薪金问题;管理波茨坦和利伯瑙军队大孤儿院的各所学校;确定各陆军士官学校的普通教学课程。

  国防军专科教学研究处下设:总务科;管理科;技术科;农林科;档案室。

  5、科学研究处

  科学研究处处长受国防军总务局局长领导。该处的任务是:统一处理与国防军有关的所有科研任务;建立国防军各军种有关部门与地方科研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有关部门联系,合理地使用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为国防军的研究工作服务;统一安排国防军各军种的科研任务和组织所谓“有益的经验交流”,与中央和各州的科研部门保持联系,以便随时了解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必要时代表国防军的利益对科研部门施加影响;向国防军各军种通报外国的科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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