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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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执行特别勤务做好侦察、准备和组织工作。密切注意可能的动乱目标。根据外国与谍报局局长或最高领导的命令采取行动。同统帅部国防处、各军种总司令、外交部、人民教导与宣传部、国家秘密警察和德意志人民调停处保持密切合作。处长负责本处各组之间的协调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

  第二谍报处设有下述单位:办公室军官;实验室指导科,一组(少数民族),二组(特别措施)。

  8、第三谍报处(反间谍处)

  第三谍报处处长隶属于外国与谍报局局长。该处的任务是:领导反间谍斗争,以对付敌方情报机关的各种危及德国防务的间谍活动;统一领导国防军中的保密工作和所有承担国防任务的国家机关、组织、企业和部门中的保密工作。该处在同间谍、所谓的“叛国和各种破坏活动”作斗争时,与国家秘密警察保持最紧密的联系;在同国防军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时,与帝国刑事警察局保持联系。此外,在工作中,该处还同参与国防建设的国防军各部门、国家机关、组织和部队密切合作,同本局的第一、第二谍报处和统帅部国防处保持不断的紧密联系。该处设有下述单位:

  办公室军官:领导业务工作;管理绝密文件;处理人事问题。

  出纳处:管理现金;检查帐目。

  档案室:办理书信文件收发和邮寄事务;管理公开的和保密的文件;采购办公用品。

  国防军反间谍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军的反间谍工作。该组又下辖三个组,即陆军反间谍组、海军反间谍组和空军反间谍组。这三个组分别主管陆、海、空三个军种的反间谍工作。

  经济反间谍组:与国防经济参谋部一起统一领导经济部门的反间谍和反破坏工作。

  国内反间谍组:统一领导除国防军和经济部门以外的国内所有人事、情报和新闻部门的反间谍工作。

  国外反间谍组:领导德国在国外进行的反间谍工作;查明外国的情报机关;与国防军以外的有关当局和有关国家进行合作;对护照签证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特别勤务组:为国外反间谍组和其他反间谍部门采购、检查和输送谍报与通信器材。

  反破坏组:统一领导军内外的所谓反破坏斗争。

  鉴定组:负责对重要案件中的有关事物作出鉴别和判断。

  中央档案组:审查即将招进国防军统帅部、海军总司令部和帝国航空部工作的男女工作人员;建立所有职员和工人的卡片档案;处理统帅部和各军种总司令部发生的泄密和遗失案件;审查来拜访统帅部参谋长和访问“外国与谍报局”的陌生人;与统帅部军务队合作,搞好保密和保安工作;为因公出国人员办理德国护照和外国签证事务;协助警察处理国防军中的贿赂、贪污和腐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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