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1 / 1)
澎湖战后,郑芝龙也开始在台湾居住,这完全可能是由李旦派到颜思齐这里,一是帮助工作,毕竟他与荷兰人之间没有语言障碍;二也是加强监督,防止颜思齐尾大不掉。此时,李旦集团形成了三个分支,日本大本营是李旦本人,台湾则是颜思齐,而在福建,则是许心素。
许心素是李旦的把兄弟,常年在大陆帮助李旦组织货源等。澎湖之战时,明政府为了获得李旦比较可靠的支持,实际上已经将许心素扣押为人质。李旦成功地说服荷兰人撤离澎湖后,许心素与荷兰人的关系也变得十分密切,成为荷兰人派驻大陆的贸易代表。在他的协助下,台湾的荷兰人能够从中国方面获得不少丝织品以及其他货物,每年通过许心素购买生丝的白银,就多达3-4万两银。
1625年李旦去世后,其在日本的经营由其子李国助、欧华宇等人经营,但不久,颜思齐在台湾去世,集团内部的平衡失控了。首先是在台湾的众人发生了权力争夺,郑芝龙以绝对优势成了颜思齐的接班人,但他与许心素的矛盾随即加深。
李旦去世后,原先受他控制的小股海盗们,纷纷获得了自由,海上航行安全重新失控。连许心素都要敦请荷兰人帮助他肃清海盗,但成效甚微,许心素不得不向海盗们缴纳“买渡费”。而同时,虽然明政府在要求荷兰人撤离澎湖时,同意他们与福建的贸易,但是,并没有取消海禁令,从法律上讲,与荷兰人的任何贸易,依然是走私行为。荷兰的商船,根本无法进入港口,而只能在港外进行私下的交易,这令荷兰人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帮助荷兰人走私的许心素,也麻烦不断,经常要受到官方的各种敲诈和罚款。
无奈之下,许心素决定打入公务员队伍,弄顶红帽子给自己做掩护,同时,以官方的名义对海盗们进行招安。他花费了2万两疏通了总兵俞咨皋,俞总兵出面安排,终于在1626年为许心素争取到了水师把总的职位,负责招安和管理海盗们。
招安之后,许心素成了台湾海峡上唯一的“官商”,而且得到明政府和荷兰人的双重认可,他几乎垄断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全部生意。这也引起了荷兰人的不满。许心素运到台湾的生丝,要价高达143两每担。荷兰人试图私下到漳州城内收购,但毫无成效。荷兰人又开出150两每担的高价,试图吸引其他走私客,也无人响应。许心素横跨黑白两道,成了海上一霸。
郑芝龙接替了颜思齐的位置后,开始大举拓展。1626年农历三月,福建在遭受了上一年的旱灾之后,又遭到暴雨洪灾,“乡村草根树皮食尽。而揭竿为盗者,十室而五,不胜诘也”(《靖海纪略》)。郑芝龙“连舟浮海,自龙井登岸,袭漳浦镇,杀守将。进泊金门、厦门,竖旗招兵,饥民及游手悉往投之,旬日间,众至数千”(《重纂福建通志》)。“所到地方,但令报水,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郑芝龙这种“假仁假义”,在官方看来,完全有别于别的海盗,“其行事更为可虑耳”(《靖海纪略》)。
一个月后,许心素与福建总兵俞咨皋配合,招安郑芝龙手下的杨六(杨禄)、杨七(杨策)兄弟,这两兄弟刚拿了郑芝龙的经费,而且也知道郑芝龙想被一并招安,却在关键时刻出卖了郑芝龙,“招抚之时,则撇出芝龙”(《靖海纪略》),这导致次年郑芝龙兴兵问罪。后来杨六再度流窜于海上,崇祯二年(1629),为郑芝龙所杀。
至此,郑芝龙在与官军的作战中不断得胜,被他称为“膏粱纨绔,徒读父书”的俞咨皋果然无能,节节败退。1627年10月,双方在将军澳大战,官军大败,郑芝龙再度挺进中左所(厦门),厦门人“开门求不杀,遂入据之,芝龙约束麾下,竟不侵扰”(道光《厦门志·纪兵》)。
此战,郑芝龙不仅获得了厦门作为陆上基地,并且捕杀了许心素,因此奠定了其海洋霸主的地位。此后,他就在安平(今福建晋江安海镇,与荷兰人占领的台南安平同名,容易混淆)建立了大本营,将小小的安平建设成了东亚最为繁华和富庶的城市。
荷兰派驻台湾总督德韦特(Gerrit Fredericqs de Witt)在致东印度公司总部的报告中说:“中国海贼日益壮大,几乎足以控制整个中国海,将所有海岸的戎克船破坏烧毁殆尽,更在陆地大肆掠夺暴行。他们已壮大到拥有四百艘戎克船和六、七万之徒众。此头领称作一官(即郑芝龙),曾在大员商馆担任公司之通译,后不告而别,前去投靠海盗,转瞬间获得如此伟大的地步,连中国官方都不知该如何将海盗自海岸加以驱除……海贼一官(郑芝龙)长期与我等维持良好之关系,对我等相当有信用,谁知却有前述不意之后果。”
接受招安
除了内部的官吏腐败、朋党林立之外,大明政府还得面对外部的“三座大山”:北有努尔哈赤崛起,中有李自成、张献忠暴动,南有郑芝龙等侵扰,更有荷兰人等守在国门边上虎视眈眈。因此,崇祯皇帝决心招安郑芝龙。
正当郑芝龙在东海之上大展宏图之时,北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627年8月,天启皇帝病死,因没有子嗣,传位给其弟朱由检,这就是崇祯皇帝。崇祯皇帝一即位,就大力打击魏忠贤的“阉党”,励精图治,大振朝纲。 ↑返回顶部↑
许心素是李旦的把兄弟,常年在大陆帮助李旦组织货源等。澎湖之战时,明政府为了获得李旦比较可靠的支持,实际上已经将许心素扣押为人质。李旦成功地说服荷兰人撤离澎湖后,许心素与荷兰人的关系也变得十分密切,成为荷兰人派驻大陆的贸易代表。在他的协助下,台湾的荷兰人能够从中国方面获得不少丝织品以及其他货物,每年通过许心素购买生丝的白银,就多达3-4万两银。
1625年李旦去世后,其在日本的经营由其子李国助、欧华宇等人经营,但不久,颜思齐在台湾去世,集团内部的平衡失控了。首先是在台湾的众人发生了权力争夺,郑芝龙以绝对优势成了颜思齐的接班人,但他与许心素的矛盾随即加深。
李旦去世后,原先受他控制的小股海盗们,纷纷获得了自由,海上航行安全重新失控。连许心素都要敦请荷兰人帮助他肃清海盗,但成效甚微,许心素不得不向海盗们缴纳“买渡费”。而同时,虽然明政府在要求荷兰人撤离澎湖时,同意他们与福建的贸易,但是,并没有取消海禁令,从法律上讲,与荷兰人的任何贸易,依然是走私行为。荷兰的商船,根本无法进入港口,而只能在港外进行私下的交易,这令荷兰人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帮助荷兰人走私的许心素,也麻烦不断,经常要受到官方的各种敲诈和罚款。
无奈之下,许心素决定打入公务员队伍,弄顶红帽子给自己做掩护,同时,以官方的名义对海盗们进行招安。他花费了2万两疏通了总兵俞咨皋,俞总兵出面安排,终于在1626年为许心素争取到了水师把总的职位,负责招安和管理海盗们。
招安之后,许心素成了台湾海峡上唯一的“官商”,而且得到明政府和荷兰人的双重认可,他几乎垄断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全部生意。这也引起了荷兰人的不满。许心素运到台湾的生丝,要价高达143两每担。荷兰人试图私下到漳州城内收购,但毫无成效。荷兰人又开出150两每担的高价,试图吸引其他走私客,也无人响应。许心素横跨黑白两道,成了海上一霸。
郑芝龙接替了颜思齐的位置后,开始大举拓展。1626年农历三月,福建在遭受了上一年的旱灾之后,又遭到暴雨洪灾,“乡村草根树皮食尽。而揭竿为盗者,十室而五,不胜诘也”(《靖海纪略》)。郑芝龙“连舟浮海,自龙井登岸,袭漳浦镇,杀守将。进泊金门、厦门,竖旗招兵,饥民及游手悉往投之,旬日间,众至数千”(《重纂福建通志》)。“所到地方,但令报水,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郑芝龙这种“假仁假义”,在官方看来,完全有别于别的海盗,“其行事更为可虑耳”(《靖海纪略》)。
一个月后,许心素与福建总兵俞咨皋配合,招安郑芝龙手下的杨六(杨禄)、杨七(杨策)兄弟,这两兄弟刚拿了郑芝龙的经费,而且也知道郑芝龙想被一并招安,却在关键时刻出卖了郑芝龙,“招抚之时,则撇出芝龙”(《靖海纪略》),这导致次年郑芝龙兴兵问罪。后来杨六再度流窜于海上,崇祯二年(1629),为郑芝龙所杀。
至此,郑芝龙在与官军的作战中不断得胜,被他称为“膏粱纨绔,徒读父书”的俞咨皋果然无能,节节败退。1627年10月,双方在将军澳大战,官军大败,郑芝龙再度挺进中左所(厦门),厦门人“开门求不杀,遂入据之,芝龙约束麾下,竟不侵扰”(道光《厦门志·纪兵》)。
此战,郑芝龙不仅获得了厦门作为陆上基地,并且捕杀了许心素,因此奠定了其海洋霸主的地位。此后,他就在安平(今福建晋江安海镇,与荷兰人占领的台南安平同名,容易混淆)建立了大本营,将小小的安平建设成了东亚最为繁华和富庶的城市。
荷兰派驻台湾总督德韦特(Gerrit Fredericqs de Witt)在致东印度公司总部的报告中说:“中国海贼日益壮大,几乎足以控制整个中国海,将所有海岸的戎克船破坏烧毁殆尽,更在陆地大肆掠夺暴行。他们已壮大到拥有四百艘戎克船和六、七万之徒众。此头领称作一官(即郑芝龙),曾在大员商馆担任公司之通译,后不告而别,前去投靠海盗,转瞬间获得如此伟大的地步,连中国官方都不知该如何将海盗自海岸加以驱除……海贼一官(郑芝龙)长期与我等维持良好之关系,对我等相当有信用,谁知却有前述不意之后果。”
接受招安
除了内部的官吏腐败、朋党林立之外,大明政府还得面对外部的“三座大山”:北有努尔哈赤崛起,中有李自成、张献忠暴动,南有郑芝龙等侵扰,更有荷兰人等守在国门边上虎视眈眈。因此,崇祯皇帝决心招安郑芝龙。
正当郑芝龙在东海之上大展宏图之时,北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627年8月,天启皇帝病死,因没有子嗣,传位给其弟朱由检,这就是崇祯皇帝。崇祯皇帝一即位,就大力打击魏忠贤的“阉党”,励精图治,大振朝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