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了解(贰)(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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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朋!你是不是带了宠物回校?」

  小双看到不敢作声的有朋,抢着解释:「老师!小狗很可怜的。有朋住的是公屋,不可养狗,他怕被人发现,所以……」

  有朋十分紧张,一手掩着小双的嘴巴,不想老师知道他犯了校规。

  毕笑囊知道不能隐瞒下去:「老师,有朋带小狗回校,是不想牠没有人照护;如果小狗独留家中,一旦被人发现在公屋养狗,他一家也没有房子住了!」

  钟立仁叫道:「岂有此理!这些规矩是谁定的!不怕!我们公布各大传媒,去示威游行,说政府虐待动物,逼房屋署就范!」

  「钟立仁!」江松严肃:「学校有校规,香港有法律,违法就是违法;公共房屋,不能养狗,是市民大眾一早知道的事;每一个人做事之前也要考虑后果,明知故犯,还强词夺理,破坏社会秩序,这与土豪恶霸有甚么分别呢?」

  江松蹲下温婉地说:「你们上学不只是追求好成绩,老师想你们明事理,辨是非。要学懂克己,不要满脑子也是功利主义,自私自利。知道吗?」

  「知道了!老师。」四个小学生听教了。

  「不怕!我家可以养狗!」

  这一把声音使江松打了一个冷颤,回头一瞥眼,其实未见人,已知谁。为甚么她还在这里?你……跟着我?

  ***

  六人同在七百多呎的村屋内。

  「我爸妈、哥和嫂子去了加拿大生活,就只有留下这所新界的村屋给我。」

  「所以你驾电单车,是因为交通的问题。」

  炽男松松膊,表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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