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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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妹的脸色变了几次,才说:「……学姊,在感情里,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但在法律面前可不是。

  「是吗?」甄予之垂眸,不与学妹做言辞上的争论。

  幸好她未雨绸繆结了婚,赡养费什么的还有机会争一争。

  若只是男女朋友,反倒什么都拿不到了,只能自己默默哀悼逝去的青春年华。

  等到一切证据充足后,甄予之收拾所有东西,搬到从国中至今的闺蜜曾妮妮家住。

  甄予之原本只想打民事诉讼,但想到这段时间她面对左邻右舍的间言间语、同事间的议论纷纷和来自家人的压力,她心有不甘,为什么做错事的是林森,她却要跟着受罪?

  当时,刑法的通姦罪还存在。

  她也告了。

  可惜,忙了老半天,才发现林森的钱早就所剩无几,也是啦,一个换工作跟呼吸一样频繁的人能赚多少钱?

  况且,她后来和他展开时间拉锯战是看上他的钱,那学妹和林森在一起又怎么可能只是因为爱?

  什么样的人,吸引什么样的人。

  因此,扣除甄予之请律师和找徵信社的钱,最终只赚了十几万,跟白忙一场相差不远。

  不对,她是得了不少──被贴上了甩不去的失婚标籤和一身疲倦的躯壳。

  刚离婚那段时间,甄予之仍暂住在曾妮妮家,时常连作梦都会梦到周围的人对她指指点点说:「失败的人。」然后半夜惊醒,全身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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