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章)(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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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只站在家伶旁边看着她逗弄那隻可怜的小白兔,而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了。直到我就快要放弃了的时候,才意识到四人行这个小团体,原来我们都缺一不可。

  我好想回到以前的时光,纵使没有爱情的相伴,但昔日的那份温暖仍然佔据着心中小角,它的馀温登时唤醒了脑海里所有画面,使它们鉅细靡遗地在大脑中一一浮现。

  突然间很想念人在美国的睿哲、和不知在何处的盈君以及哲皓。

  我还相信着,相信我们还有团聚的一天──

  只是,现实总是不那么好说话,最后它仍然无疾而终。

  就像被迟缓光线照到的区间车,在回程时有种跑得有些缓慢的错觉。

  她们大概是累了,所以才会从本来嘰哩呱啦地聊着聊着,变成自顾自地在椅子上睡着了。独自坐在家伶身边的我,在此时仍留了一个人的空位在我们之间,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现在的家伶需要这个空间。

  火车从缓慢的叩咙叩咙,进展成了飞驰的砰咚砰咚,接着要靠站时又变回了叩咙叩咙──它彷彿人生的起承转合,途中总是有靠站停下脚步的时候。而现在,我和家伶的关係,就是区间车靠站的时候了吧?

  在接近黄昏的时间里,夕阳把水田的顏色渲染成了金黄色,稻田水登时彷彿成了古希腊神话中黄金色的天火冥河斯堤克斯,它恰如其分地掌控了整个美景。

  看着眼前的美景,就像是看见被海洋女神忒提斯抓住双脚浸入天火冥河一样,那道让人感到心中有片广无边际的感动,就犹如希腊第一勇士──阿基里斯,他以那刀枪不入的神力,参与了特洛伊战争一样令人为之动容。

  「晚上……」

  有些娃娃音的口吻,让我从窗外的美景中回过神来。那是在其他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家伶向我开了口。

  「我要去一中买东西,你要陪我去吗?」

  『……』

  是很久不见的名字了,一中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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