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大结局)重逢(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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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干嘛捏我......」林语晞想起从前,秦煜最爱捏她的脸,说她像疗癒娃娃一样,捏之可以让心情变好,当然结果都是被自己追着打就是了,但今天,睽违了十二年,顶着秦煜的脸捏,林语晞难得脾气很好地没打人,只是翻了白眼。

  「获得勇气呀。」秦煜眨眼,顾盼间有成竹在胸的光芒闪过,是林语晞没打人给他开口的勇气:「我有句话,其实十二年前就该跟你说了,后来成为赵景云,我以为再没有机会说,所以现在,我想要立刻、马上跟你说。」

  「什么话?你说呀。」林语晞咕噥,忍不住吐槽:「什么话要说不说的。」

  「当我女朋友吧。」秦煜看着林语晞,一字一句道,收起所有没正形的模样,他在认真说话时眉梢会轻轻皱起,深邃的眼睛会一瞬不移地落在人的身上给予人压迫感,林语晞发现自己观察入微到可以获得「微表情观察奖」的地步,忍不住轻笑:「好啊。」

  这么多年过去,林语晞还是记得秦煜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一分表情,她心知肚明不是因为自己观察力惊人,而是因为自己把他放在心上。

  她喜欢他。

  身为林家大小姐与秦家少爷,即便年纪小,他们也会参与许多宴会,有过数面之缘,一开始并不太熟。

  熟起来的契机,是在一次宴会里,林语晞被自己的朋友栽赃摔坏了主办方世无其二的珍贵花瓶,甚至当时最好的好几个朋友都成了指证的「证人」,而她没有多加解释,只承认是自己做的。

  事后,秦煜趁着没人时找了过来问:「你为什么不反驳?就这么担下责任,不觉得噁心吗?」

  「和她们计较那么多做什么?她们不就是羡慕我吗?」林语晞漫不在乎地回答,在那之后,秦煜每次宴会,有事没事都会来和她说话,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只是当时的林语晞还看不惯秦煜不正经的各种做派,比如他总是有一群幼稚的朋友,那群人吵吵闹闹,专做些无聊的少爷浑事,而秦煜明显是领头的人。

  林语晞对那群人及秦煜的印象就是,幼稚的男生们,以及最幼稚的孩子王。

  会对秦煜改观,是从一次的意外开始的。

  当时,本来跟着秦煜一起玩闹的其中一个男孩被发现其实真实身分是私生子,这本是人家的私事,可奈何不了在圈里传开来,都开始鄙夷起这「血统不正」的人。

  本来跳脱欢快的男孩,变得沉默,爱瑟缩在角落,每当那时,只有秦煜会一如往常地去招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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