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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准备好简报与各项证物的档案投放到萤幕上,常易霖一一说明后请证人上前接受詰问,最后将所有案件发生时点整理成简明的时间轴,证明这是个周详的计画。

  轮到辩方,律师再次从容站起,「被告并非选用致死的毒量作为杀害手法,而是计算好药量后让被害人以其他方式死去,此种方式是源于被告高中在学期间所遭遇的霸凌事件,这些被害人也并非与被告毫无关係。」

  律师投放案件简报,将霸凌事件的人物关係图清楚呈现。

  「被告是案二李姓小模的高中学妹,长期受到欺凌,幸有季姓学生帮助才得以暂时脱困,该学生却反遭李姓小模报復强餵毒品,后从学校顶楼跳下身亡。」

  律师将游标从李盈盈的名字移开,先后移到郭建宇与陈乔霏上方,「案一的郭姓死者母亲为当时任训导主任的林姓妇人,不仅纵容霸凌行为,并在检警调查时包庇加害者;而案三的陈姓妇人之子为毒品拥有者,虽未直接参与霸凌,却对实情知而不报造成季姓学生身心不堪负荷;案四严姓女子的未婚夫则为协助餵食季姓学生毒品的协助人。」

  把关係梳理完毕,律师调出录音档,说明道:「案一死者的母亲因不便到场,辩方在取得同意后将对话录音作为证物。」话毕,律师按下播放键,他与林月萍的对话声音顷刻响彻法庭。

  「您与贺小姐的关係是?」

  「我是她高中时的训导主任。」

  「对于贺小姐与季姓学生遭霸凌一事您是否知情?」

  「当时我只有听说季桓逸被李盈盈欺负,并不知道贺铃也遇到相同情况。」

  「但根据我能查到的资讯,当年季姓学生自杀后,您对前来调查的检警力保李姓死者。」

  「是的,因为我无法确定季桓逸的死是否与李盈盈有关,而李盈盈又是前途大好的学生,我无法贸然将她推上风口浪尖,这点我必须承认是我的疏失,但还是不能接受贺铃因此杀害我的儿子……」

  「这会交由法院定夺。请问您是否同意将此录音作为辩方证物在审判中使用?」

  「我同意。」

  录音档的时间轴跑到底,待气氛沉淀后律师才开口:「由此对话可知妇人确有袒护之事,这是被告以季姓学生所遭受对待还治妇人儿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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