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高门 第64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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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与男女之事有关,不管那女子有没有错,最后都会有错,而对男子来说,不过是一件艳谈而已。

  他不能让这件事成为城中百姓的饭后谈资,施菀就该是个治病救人的大夫,该被人谈起的是她的医德医术,而不是和这个男人那个男人的名字混在一起,被人在男女之事上评头论足。

  陆璘沉默许久,突然道:“明天,贴出告示,将徐仕与黄正鸿、黄正甫审查结果公之于众,需归还的田亩也附上,以及,连续三天,游街示众。”

  李由意外,问他:“游街示众吗?但按律法,死刑犯行刑之时才游街示众,他们三人就徐仕是死罪,那也得送到朝廷,由朝廷复审后再到秋后处决,现在游街,只怕不合规矩,会受弹劾。”

  “以儆效尤而已,就算受弹劾,也不过是受训或罚俸,算不得大事。”陆璘说。

  李由忍不住再确定一遍:“真要这样?其实游街示众只是热闹而已,对大人政绩着实没好处,还得担风险,大人要不要再……”

  “我知道,就这样。明日就将他们三人游街的告示张贴出去,同时让衙役大街小巷锣鼓告知,再过三天,待城中都知道这消息了便开始游街,也是连游三天。”

  陆璘说得果决,李由只好应下,不再劝,叹声道:“那这几天可算热闹了,贴告示,游街,还有后面的抄家,还田,我看过年也就这样了。”

  陆璘回道:“是要热闹,游街也是,交待下去,办得越热闹越好。”

  李由本不明白陆璘为什么要这样安排,但“热闹”二字,突然让李由有了灵感。

  发生这么大的事,这么大的热闹,红红火火演上半个月,那谁还有空去谈施大夫和陆大人的那点事?

  等游街结束,这消息早成了旧消息了,大家伙儿也懒得去议论了。

  所以这便是大人的用意吧?但是……他又不是本地人,还是个当官的,就这么怕被人议论?

  有陆璘亲自下的令,李由督办,第二天告示果真贴了出去。

  徐仕身上有人命案,还有无数桩强占民田的罪状,被县衙判了死罪,徐家被判抄家;黄正鸿与黄正甫在杨柳店官商勾结,欺压百姓,被判徒刑和流放,同时两家须罚没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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