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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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飞狐外传》写于一九六〇、一九六一年间,原在我所创办的《武侠与历史》小说杂志连载,每期刊载八千字。在报上连载的小说,每段约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飞狐外传》则是每八千字成一个段落,所以写作的方式略有不同。我每十天写一段,一个通宵写完,一般是半夜十二点钟开始,到第二天早晨七八点钟工作结束。一部长篇小说,每八千字成一段落的节奏是绝对不好的。这是我写作生涯中唯一的一次。这次所作修改,主要是将节奏调整得流畅些,消去其中不必要的段落痕迹。

  《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胡斐过去的事迹。然而这是两部小说,互相有联系,却并不全然的统一。在《飞狐外传》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凤相会,胡斐有过别的意中人。这些情节,没有在修改《雪山飞狐》时强求协调。

  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现在并没有改回来,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对话中删除了含有过分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人物的内心语言也是如此。第二,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

  《雪山飞狐》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飞狐》中十分单薄,到了本书中才渐渐成形。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很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于威武,这大丈夫的三条标准,他们都不难做到。在本书之中,我想给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英雄难过美人关,像袁紫衣那样美貌的姑娘,又为胡斐所倾心,正在两情相洽之际而软语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难的。英雄好汉总是吃软不吃硬,凤天南赠送金银华屋,胡斐自不重视,但这般诚心诚意的服输求情,要再不饶他就更难了。江湖上最讲究面子和义气,周铁鹪等人这样给足了胡斐面子,低声下气地求他揭开了对凤天南的过节,胡斐仍是不允。不给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汉最难做到的事。

  胡斐所以如此,只不过为了钟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钟阿四素不相识,没一点交情。

  目的是写这样一个性格,不过没能写得有深度。只是在我所写的这许多男性人物中,胡斐、乔峰、杨过、郭靖、令狐冲、赵半山、文泰来、张无忌这几个是我比较特别喜欢的。立意写一种性格,变成“主题先行”,这是小说写作的大忌,本书在艺术上不太成功,这是原因之一。当然,如果作者有足够才能,那仍然勉强可以办到。

  武侠小说中,反面人物被正面人物杀死,通常的处理方式是认为“该死”,不再多加理会。本书中写商老太这个人物,企图表示:反面人物被杀,他的亲人却不认为他该死,仍然崇拜他,深深地爱他,至老不减,至死不变,对他的死亡永远感到悲伤,对害死他的人永远强烈憎恨。

  一九七五年一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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