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第452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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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被写到日记里的事件通常都比较有纪念意义和代表性。

  狄思科这本日记亦是如此。

  这是从他大学二年级开始记录的,笔记本的扉页上还盖着经贸大学的印章,看得出来这是学校奖励的笔记本。

  在他上学期间记录得比较多。

  比如参加英文演讲比赛后,狄思科就在上面写,“去参加北京十二校的英文演讲比赛了,对手们都很强,很有实力,有几位参赛同学的发音非常标准,像在听bbc。但我得了金奖(只有一人)!”

  又比如参加了校际篮球比赛后,狄思科用黑色墨水记录道:“全军覆没了!配合打得不好,白白浪费我的打工时间去训练!再去参加校篮球队的训练,我就一年不吃肉!”

  过了不知多久,又用藏蓝色笔迹在后面补充,“又去训练了,反正我一年也吃不到几次肉,没关系!”

  可见,大学时期的狄总是个意气风发,很有活力,也很乐观的年轻人。

  两年半的时间,大概记录了笔记本的三分之一。

  但都是断断续续记录的,比较连贯的是86年9月-87年这段时间。

  狄思科写了很多日记,有他去歌舞厅唱歌得到300块点歌费的,有出了第一张录音带的,还有送妹妹去读空中服务班的。

  当时狄思科写道:“花了好大一笔钱,但值了。希望老狄看到他闺女这么有出息,也能高兴。”

  后面一段时间的内容,在周峰看来比较流水账,但狄思科居然每天都做了记录,不是每天一页,而是每天一两句话那种。

  买了第一辆车是大事,记录也就记录了,但是买了一块草莓小蛋糕也要记录,那就很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周峰没什么耐心看下去,就快速向后翻阅,直到看到占了半页纸的“哈哈哈哈”时,他顿住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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