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鸿鹄志?壹(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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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间严禁私酒,”南婉青道,“唯有官府方可制酒制曲,入市买卖。私售酒水者,数至五斗,死罪。私售酒曲者,数至二十斤,死罪。”

  “凭什么?”

  南婉青道:“凭官府有兵有马,有刀有枪。”

  随随冷冷一笑,不言语。

  “前朝各州县皆设酒务,主理酿酒及酒课事务,平民只得与官家买卖,是为‘榷酒’。且不论各地州府,仅京中都酒务一年课额可达十万两白银。霸市独大,不费吹灰之力,日进斗金。”南婉青道,“入宫那年,我曾翻阅户部奏表,国朝岁入白银两千万两,其中正税约六百万两,杂税一千四百万两,杂税之中酒税占去四百万两,盐税才不过二百万之数。”

  随随惊奇不已:“盐?”

  南婉青道:“口食日用之盐,耕田备甲之铁,颐神养性之茶,悲欢作乐之酒,此四者皆属官家产业。平民取用,各添税银一笔。”

  “榷酒一法,本是为国库敛财,故交由官员承办,守着个聚宝盆,只按部就班,自然财源滚滚。奈何贪心难足,他们不满只赚利钱,竟还将本钱昧下,酿酒所需米、麦诸物,分文不出,命庶民备齐奉送。进而偷工减料,使得酒水滋味淡薄,更有甚者,酸坏不能入口。酿出此等劣酒,百姓岂能买账,他们又有手段,每户人家婚丧嫁娶,以门户大小定下用酒之量,按例行事,强买强卖。”

  “折磨日久,民间怨声载道,盘剥之财皆由各级官吏中饱私囊,而非天家国库,朝廷岂可坐视不理。诏令改官榷酒酤为募民掌榷,即平民出资经办酒务,交纳税额有余,可得利钱,交纳税额不足,以家产偿之。南兆良的酒水行当,乃是与官府买扑酒课,从中获利。”

  “因前车之鉴,朝廷严禁官宦人家与富商巨贾承办酒业,只许平民参与买扑,南兆良便成了富商的摇钱树。南家无人官身,实属寒微,南兆良为二房幼子,其母溺爱,养得一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成日与一众酒肉朋友,厮混勾栏瓦舍,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他正是在酒桌之上,同几个花花公子一拍即合,他出名籍,他们出银钱,如此做了酒水生意,财运亨通。”

  南婉青言尽于此,又斟一盏清茶。

  随随问:“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南婉青饮了一口茶水,仓促答话,方欲再饮,却是如鲠在喉:“他因何安身立业?论品德,偷鸡摸狗,论才干,目不识丁,论相貌,奇形怪状。可他轻易得到我梦寐以求的富贵逍遥。”

  “我好像明白了,好像又不太明白。”随随沉吟半晌,“你活得辛苦不是因为容貌,而是另有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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