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 写在之后(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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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部小说的目的我已说过很多次了。我讲过:我可以断言,这是一部无可能走红的小说,而它的命运,亦只能够烟没于云云腐海之中,不会有人记得这本小说,亦不会有人将之四处转载。由头到尾,这都是一部不受欢迎的小说,这是它一早注定的命运。

  流水帐式的写作、淡而无味的笔调、现实材料的堆砌、散乱的组织,以至冗长的篇幅与过多的独白与对话,它几乎没有任何流行耽美小说的特色,又怎可能会受欢迎?就连基本的h,也写得不知所云,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埋身肉搏的情节。

  但是,《春秋》这部小说,可说是我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是我生活的一个极重要的部分。某程度上,我将自己的生命借给了《春秋》。只要有我记住它,那就够了。

  我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至今也是。无论在学业上或是……总之,一提到「成就」,我就有极大的野心与好胜心。起初,我写《春秋》时,就想:以往未见过有人写一部充满香港特色的耽美小说,说不定我能够衝出台式与京式耽美的影子,开出一片天?

  事实很快证明,我实在妙想天开。我没有什么才华,写不出动人的东西。不得不承认,读者实在不多,我也一度觉得很灰心。可是,我又不甘心让这部小说成坑——不是基于一个作者的良心,而是因为这部小说太重要。我不可能不写完它,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渐渐,《春秋》不再是实现野心与梦想的工具,更纯粹的,它只是我与朋友的秘密回忆录:现实与想像的交织。

  如果有人欣赏《春秋》,我当然会高兴。但即使无人欣赏,我也不会感到失落,正因为它是我的孩子,我才知道它的好与坏。

  就让这篇文章石沉大海。没有被人关注过,离别时就不会痛苦,这是一件好事。愿意被人遗忘,是一种瀟洒。

  最后,还是希望有机会印一本《春秋》出来收藏。哈哈,万年受(她是我一位好朋友),我会认真计划这件事,之后搞期刊时去问问价,如果不太贵就印几本实体书吧。到时后,就送给另外两位朋友留个纪念。她们看也好,不看也好,不重要。

  因为你说过,我们的青春,就是《春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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