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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高雄第二天的晚上,我们回到了住处。

  晚上要去金鑽夜市,大家先回自己的房间整理行李,明天就要上北部了。

  我洗了澡,因为是去夜市,所以决定只穿件短袖t和海滩裤加黑色夹脚拖出门。

  把东西清的差不多,我看下时间距离跟老母会面还有几十分鐘,我乾脆躺在床上,怀念一下高雄之旅。

  昨天先是看着大哥坐上义大游乐设施,哭的鼻涕狂飞差点滴到后坐的客人,然后小妹玩鬼屋玩到把佈置墙壁戳了洞工作人员还流了一滴目屎泪,再来可怜二姐,是替他们收后事......整个很gg。

  至于我妈,她不适合这种年轻人疯狂之事,所以跑去饭馆喝杯下午茶跟里头的老闆娘抬槓。

  我呢,则吃着冰淇淋以观眾的身分欣赏他们的狼狈样,完全没有我的戏份。

  大家也一起晃了许多风景区,拍了许多照片直到容量满为止。

  这趟三天两夜我很满意,只不过......

  不知是耳朵太久没有蚊子鑽入,还是我真有病,我很怀念某个姓魏的小小先生对我的骚扰攻。

  如果这时他来的话,我想肯定会听到一些:去帮我买饮料、我肚子饿了、吃那么多,难怪越看越像隻米其林......这种令我抓狂想拔刀挥出去的该死话。

  可是又奇怪了。

  我怎么都一直想起他,却没想到莫钧祐?!

  「我在耍啥疯?」我皱眉喃喃。起身打开小柜子,把束口袋拿出来,去夜市要背的。

  现在我的名义是莫钧祐的正港女友,我可不能三心二意,绝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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