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主的病弱竹马[穿书] 第104节(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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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受到阳光洒在身上,初眠的心情也变得明媚起来,享受起难得的悠闲时光。

  当手指被套上一枚戒指的时候,初眠的脑子一片空白,盯着手上的戒指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愣愣地看向奚明。

  因为住院更加苍白的脸染上了淡淡的红晕,他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我们才高中毕业…是不是…太快了。”

  奚明轻笑了声,抬手拨开初眠额前的碎发,精致妖冶的五官在花园的花朵衬托下更显得昳丽,“不快一点……你跑了怎么办?”

  “啊?”初眠没听明白。

  奚明嘴角上扬,眸底带着笑意。

  “先订婚,万一哪天你又回到那个世界,我才能有个名分把你给抓回来。”

  原来奚明还在担心这个。

  初眠心底一片柔软,轻声说:“不会的。”

  就算又回到现实世界,他也一定会,想尽一切的办法……

  重新回来。

  恢复了记忆后,初眠曾想过,自己当初之所以会着了魔似的喜欢季时言,有没有可能是潜意识里还记得剧本,因为剧本里的“初眠喜欢季时言”的设定,也潜移默化地喜欢上了季时言。但此时此刻,看着奚明,初眠又觉得,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喜欢的季时言,他只要明白,他现在喜欢上奚明,不是因为剧本,这就可以了。

  “奚明。”初眠搂住了奚明的脖子,主动吻了上去。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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