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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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有一天,我突然醒悟,其实不是的。

  我发现我喜欢一个乐队的时候,我对他们是喜欢总是很完整的,没有其他意外的话,不可分割,而且就像歌里唱的,Cracked up,Stacked up,Psyco for sёx and glue,我略微用力将我的爱恨捣碎,将这浆糊充盈我脑内,无法分割。

  那时候,我的专栏里还有一个从校园起头然后有乐队情节的烂文,烂到还没写到正经乐队的部分就彻底夭折,偶尔回顾它剧情,感觉现在正经(?)文学网站应该都不会给我放了。

  那种挫败感,就像是以前看乐夏1里乐队们问大家说听过窦唯没有,底下小孩儿说“没有”,真太丧了。

  今日人人都凭吊着那爱意不能让富士山变作私有,谁人还记得何勇也都唱过我知道这个夕阳也披不到你的身上?

  其实早都知道,要接受这世间不可得到的一切,只配与其余世人同享。

  这么些年来其实我一直会想,我一直怀疑,我到底会不会写文,我是否算会讲故事?怎么我读者就三两个,再不可能多得?又为何,人人都来指责我是慢动作?

  “是谁出的题这么的难,到处全都是正确答案。”

  是我自己给自己为难,好像到处都是正确答案。

  最后我想得抑郁,想得艰难,想得无法控制自己,终于也算想到了让我尚可接的答案。

  其实,我写的故事,也许真不适合今日网络文学的节奏,但这不代表我写错,我写我爱的,永不出错。

  其实,任何人都无权指责我不会创作,只因不喜我格局较小,也不喜我角色,总在细节处缓慢呼吸存活。

  其实,我所创造的一切,是为了本身热爱,是为了现实世界之外名利,是我固执写想写的故事寻获读者,是诸位在想看的故事里偶遇我。

  都是巧合,命运好像安排,但又不曾安排你我什么。

  所以啊,在这里发生的全部,本身就是答案,令我和我的读者,各自拥有一种素昧平生的终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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