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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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好决定之后,他转过身朝来时的路走去,脚步越来越快,到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第二天清晨,门外再次有动静的时候,魏暮将攥了一晚上的钥匙放在了床头柜上。旁边那身灰色的睡衣早已叠得整整齐齐,他的眼中闪过挣扎,这身衣服他穿过了,纪随安应该不会再要了,与其扔掉,他是不是可以带走?犹豫片刻后,他将那身睡衣塞进了自己的包里。

  纪随安昨晚给他的那个手机仍旧握在手中,黑色的机身,低调的颜色和款式,是纪随安偏好的模样,魏暮的手指在上面轻轻地摩挲了下,仿佛还能感受到纪随安曾经握着它的温度。

  既然已经决定放纵一次自己的私心,五十步与一百步便没了区别,他将手机也放进包里,贴着那身灰色的睡衣。

  这天早晨和昨天相比也没什么不一样,他跟着纪随安下楼,看着纪随安上车、启动,再一次认认真真地和纪随安说“再见”,然后看着黑车远去。

  从小区出来后,他又在路边站了一会儿,这次纪随安没再回来。

  魏暮终于决定离开。

  他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这样毫无目的的旅程对他而言也并非第一次。

  在周明川入狱之后,德海破产倒闭,魏暮随之也离开了那个滨海的繁华都市。他没带什么行李,独身去了火车站,看了会儿站外广场上的大屏,随便选了个路程最远的火车,二十多个小时才到终点站。

  那是一个慢车,他买的又是最便宜的硬座,车厢里人来人往,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口音,他坐在最里面靠窗的位置,头靠着厢壁,却睡了他几年以来最香甜的一觉,有时也会被嘈杂的人声吵醒,但他困得实在睁不开眼,只清醒片刻便又沉沉地睡过去。

  硬座并不舒服,长时间地坐着令人双腿胀痛,但他在睡梦中听着人声笑语,心底却是前所未有的放松。那轻松的感觉像是一块霉斑,迅速地蔓延至他全身,在最后成了不知道再该去做什么的空虚。

  但他并不想死,他总是想活下去的。

  他小时候曾经喂过一只流浪狗。那条狗也就三四个月大,不知怎么与母狗失散了,每天躲在河边的苇荡中找垃圾吃,魏暮发现它后,就几乎每天都去喂它。那是一只纯黑色的小狗,有着软和的毛发与温润的黑眼睛,魏暮于是给它取名叫“小黑”。那或许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但他们并没能在一起玩很久。

  有一天傍晚魏暮再去找它的时候,发现它恹恹地卧在芦苇根处,听到动静也不抬头,地上四处都是它便出的血。魏暮吓坏了,蹲下身动作小心地摸它的脑袋,却只感受到那只往常活泼的小奶狗粗重的喘息,魏暮喊它“小黑”,它微微地抬起头来,黑色眼睛湿润润的,像是乞求般用鼻子轻轻地蹭了蹭魏暮的手。

  它无法再站起来,魏暮抱着它一边哭一边在街上跑,想找一个能给它看病的地方,但他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路边有乘凉的人,可能是见着一个小孩子抱着一条狗在街上哭有些稀奇,凑过来看,然后很可惜地告诉他,这狗活不了了。他控制不住地大哭,乞求他们救救小黑,路边的人摇摇头,说,只能靠它自己,能熬过去就活,熬不过去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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