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隔云端 第91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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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淼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而是身体力行地活成了一个灰姑娘。父亲年轻时经营航运,南下谈生意时认识了据说有四分之一外国血统的母亲,几度留情,于是有了她。洛先生对女人无情,对儿女也无情,洛淼从小一直寄居在奶奶家,而十六岁时洛先生不得不将其领回,因为老人家去世了。

  洛淼书读得一般,估计考不上什么好大学。对此洛先生也不甚在意,他才四十出头,稚气已褪宝刀未老,说是男人最好的年龄段也不为过嘛。他有大把的精力与女人,不愁不能再生上几个儿子继承家业。他当然有能力将女儿送出国,但是有什么必要呢。还好她长得还不错,继承了她母亲高鼻梁与白皮肤,有什么商业聚会时倒是可以带一带,如果能用这副皮相嫁个什么集团的公子,帮自己开拓一下人脉与关系,也算是她的福分了(不过鉴于自家女儿这份资质,或许只能嫁个不受重视的小公子,这也没关系,只要能物尽其用就好)。所以书读不读是不要紧的,有空找人教教她礼仪才是最重要的。洛先生如此盘算着。

  可惜计划推行起来确有难度。在他看来,洛淼长期无人管教,简直野惯了!数次顶嘴,几度出走,让她吃饭时穿得漂亮点,结果她穿着条洗到发白的牛仔裤就来了,让他当众颜面尽失。他勒令保姆将她锁在房间内,不悔改思过不准放她出门。

  洛先生当然想不到,洛淼死都不愿意穿上去参加宴会的漂亮裙子,此刻正被她心甘情愿地穿在身上。洛淼对着房间内的穿衣镜左看看右看看,指尖捏着裙摆,自顾自地转了两转,薄纱飘了起来,她就同天下所有即将去见心上人的少女那般,傻笑了起来。

  她同洛颐云相识于奶奶家,洛颐云的父亲是洛先生的幼弟,在一所学校教书,数十年如一日。这种不上进的状态,洛先生一贯看不上。尤其看不上他这个亲侄子。他本有意提携自家人,方便可靠,然而洛颐云从小身体不好,只喜欢摆弄一些乐器,念得也是艺术类院校,据说整天和一帮不入流的年轻人凑在一起,不是写诗就是唱歌,不成体统,不堪重用。

  可是洛淼记忆中有限的温情时刻,都来源于这个亲堂哥。情窦初开之后的那点情愫,也全给了洛颐云。

  刘海是她自己剪的,口红是她攒钱买的——她唯一从亲爹那里继承来的的好东西,或许就是一个适合经商的脑子。那时流行cd与磁带,而她眼光精准,总能挑中最受喜爱和最流行的那一批,然后拿回学校倒卖,为此接连逃课好几次,无怪乎成绩不好。最开始的启动资金是洛颐云借她的,到后来盈利了,洛淼红着脸去找她的好堂哥,一定要将利润分他一半。

  而洛颐云抬起头,停下拨动吉他的手,亲昵地揉着她的头发,说,淼淼,我不需要钱,你多给自己攒一些吧。

  洛淼眨眨眼,低着头,看到自己的白球鞋的边缘已经泛黄了。她有些懊悔,来时怎么不先刷刷鞋?

  十六岁的洛淼只看重十八岁的洛颐云,在她心中洛颐云的确是站在云端上的人物,白衬衫,黑头发,笑起来眼神清润,语气永远那般柔和。

  他总是称她,淼淼,淼淼。绵软的音一点点被挤出,在她心上搔弄着,勾得人心神动摇。

  洛颐云对她说,淼淼,周末下午我们乐队有一次演出,你要不要来看。扣&裙欺#医菱舞"吧吧^舞镹菱.

  洛淼话不多,只拼命点头。有少量外国血统的她瞳色较浅,再揉上面对心上人时激动的光,睫毛上下翻动之间,一双眼闪烁如日头下最晶莹的琥珀。

  她那时还是一池清水,被人轻轻松松一眼看到底。

  所以云哥的约,怎么能迟到呢?几度砸门无果,洛淼站在窗前向下望,忽然生出了一点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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