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1)
任宝一家依然和丧采一起,住在山峁下一个背阴的沟里,无论谁从上面看下去也看不到。每天丧采都和往常一样,爬上山梁去窥探谁家又上坟了,人眼能看到的范围是较小的,但是天上的飞鸟通常都在上坟人的头顶飞,只要看到什么地方的天空上飞鸟聚集,那它们下面一定是有人正在上坟。那丧采每日都会带东西回来,而任宝原来经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手脚倒也灵活,每日上爬山去采那野枣山杏之类,偶尔趁夜深之时返回镇上看望老鬼客。女人和孩子在家里操持,在这山沟里还有几家丧采,倒也不嫌寂寞。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春天过去了,夏天也消失了,秋天只凄惨地微笑了一下,就被冷笑的冬天赶走了。皑皑白雪笼罩了整个山脉,连山路也被封了,上坟的人明显少了许多。幸好丧采早已准备了足够的冬粮,虽然谈不上丰衣足食但还暂无饥荒。任宝的女人在夏季怀孕了,现在挺着个大肚子行动很不方便,身懒嘴馋,总想吃点爽口的东西。一开始丧采还能刨到田鼠穴,将那小鼠崽来将补他的身子,后来下了雪也看不清洞穴所在了,于是任宝每天在山上打野鸡,雪后的野鸡爪痕清晰,便于跟踪捕捉,而且野鸡视角狭窄,看不到后面的东西,加上肉味鲜美,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这天,任宝将食物洒在山梁上的阳面,自己躲在阴面的山坡上等待着。一片白色的田野上突然出现了星星点点的色彩,野鸡们欢呼着扑腾而来,任宝静心倾听着,当他觉得野鸡已经差不多吃完那些食物的时候,将手中的丝网轮圆了就朝山梁那面抛去。惊鸣声中,已经有野鸡被扣在了网底下,剩下的野鸡纷纷扇动翅膀,越过山坡飞了过来,任宝就在这时站起身来,捡起地上的石头朝野鸡掷去。被重重击中的野鸡落在地上,翅膀仍然扇动着但却飞不起来,尘土飞扬之间,任宝赶快跑了上去,将那些野鸡提在手里,用随身携带的绳子将它们的双脚捆牢。然后返回到山坡上,将网里的野鸡逐个抓起,和刚才一样捆住。等到这时他才放心地收了网,清点了一下这次的收获。不禁露出了笑脸,整整七只,这够给老婆补几天油水的了。
任宝倒提着那些野鸡朝山下走去,山坡非常陡峭,他探出自己的腿小心地朝下滑溜,很长时间后才下到了沟底,一转弯就来到他们住的地方。
女人听到声音,从洞里挺着肚子出来,因为营养缺乏和常年不见阳光,她的脸色发白,没有一点血色。看到任宝手里的野鸡女人分明高兴了起来,蹒跚地踱到任宝身边,伸手想从他手里接过野鸡,嘴里还说:“他爸,今天怎么打了这么多啊?快去锅舍里歇着,我去给咱做。”
任宝却将野鸡放到自己身后,笑迷迷地对她说:“你还是回去歇着吧,今天我来给咱做。”说完他不顾女人的反对,搀着她回到了洞里。将洞中的火里添了几棵柴,然后支上锅热水,准备一会儿清洗时用。然后他找了一把菜刀走出洞外,将野鸡扔在地上,开始宰杀。
一刀割在野鸡的脖项,血立刻呈扇形喷了出来,野鸡痛苦地挣扎着,头摆来摆去,溅了任宝一脚。任宝连忙用双手死死将它把住,以免血溅得到处都是。终于那野鸡停止了挣扎,血也流了一地。任宝将另外几只也如法炮制,死去的鸡大睁着双眼躺在一边,冷冷注视着这个世界。地上已经聚了一滩血。
任宝将死鸡提进洞来,锅里的水已经腾起了热气,任宝用手探了一下水温,正好可以烫鸡毛。他将锅从火上端下来,伸手抓起一只鸡扔入水中,在里面烫了一会,立刻夹了出来,开始褪鸡毛。热水烫过以后,鸡毛的附着性大大降低,随手一抓就全脱落了,任宝随手将拔下的鸡毛都扔在一边。
任宝的孩子不知道何时出现在洞口,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任宝发现他的时候,那孩子已经从地上抓起了鸡毛。
---janeadam
回复[25]:祁县产的野鸡学名叫做“环颈雉”,全身都是五彩斑斓的羽毛,但是在脖子部位却是白白的一圈,故而得名。因为长期在野外生存,它的羽毛上分泌的油蜡特别多,所以尽管刚从水里捞出来,但是并没有完全浸润。那小孩将几根比较长的羽毛挑了出来,高兴地玩耍着。他将几根鸡毛插在脖子里,另外几根插在腰间,在洞里面跑来跑去,很是快乐的样子。任宝停止了手里的工作,呆呆地望着他。
孩子越来越大,他的脸也越来越象独耳狼,尽管从小就在任宝一家看护下长大,但是他的性格和为人,却完全继承了他那狠毒的生爹。原来丧采挖回小鼠熬汤时,都是先杀了再下锅的。有一回因为便急,将调料下了锅后,叮嘱孩子将小鼠杀后放进去,但是任宝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孩子守在火旁,脸上的表情极其兴奋地看着锅里,那锅里的水正冒着气泡,很快就要沸腾,而且那锅里还发出微弱但刺耳的尖叫声,任宝朝锅了张望了一下,禁不住全身的血液都冰冷了:那几只小鼠连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却被那孩子活活扔到了滚烫的水中。
任宝想到这里,心不由得烦乱了起来,他将鸡朝水中一扔,一片水花溅了出来,任宝大声朝那孩子喝斥道:“吵什么吵?给我滚出去玩,一会把你妈吵醒了,看老子怎么修理你?”
孩子吓了一跳,停止了身体的动作,用怨恨的眼光死死瞪着任宝,任宝也死死瞪着他,那孩子眼中的神情和独耳狼简直一模一样。一瞬间,任宝甚至以为是独耳狼站在那里,他猛地提着刀向孩子走去。 ↑返回顶部↑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春天过去了,夏天也消失了,秋天只凄惨地微笑了一下,就被冷笑的冬天赶走了。皑皑白雪笼罩了整个山脉,连山路也被封了,上坟的人明显少了许多。幸好丧采早已准备了足够的冬粮,虽然谈不上丰衣足食但还暂无饥荒。任宝的女人在夏季怀孕了,现在挺着个大肚子行动很不方便,身懒嘴馋,总想吃点爽口的东西。一开始丧采还能刨到田鼠穴,将那小鼠崽来将补他的身子,后来下了雪也看不清洞穴所在了,于是任宝每天在山上打野鸡,雪后的野鸡爪痕清晰,便于跟踪捕捉,而且野鸡视角狭窄,看不到后面的东西,加上肉味鲜美,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这天,任宝将食物洒在山梁上的阳面,自己躲在阴面的山坡上等待着。一片白色的田野上突然出现了星星点点的色彩,野鸡们欢呼着扑腾而来,任宝静心倾听着,当他觉得野鸡已经差不多吃完那些食物的时候,将手中的丝网轮圆了就朝山梁那面抛去。惊鸣声中,已经有野鸡被扣在了网底下,剩下的野鸡纷纷扇动翅膀,越过山坡飞了过来,任宝就在这时站起身来,捡起地上的石头朝野鸡掷去。被重重击中的野鸡落在地上,翅膀仍然扇动着但却飞不起来,尘土飞扬之间,任宝赶快跑了上去,将那些野鸡提在手里,用随身携带的绳子将它们的双脚捆牢。然后返回到山坡上,将网里的野鸡逐个抓起,和刚才一样捆住。等到这时他才放心地收了网,清点了一下这次的收获。不禁露出了笑脸,整整七只,这够给老婆补几天油水的了。
任宝倒提着那些野鸡朝山下走去,山坡非常陡峭,他探出自己的腿小心地朝下滑溜,很长时间后才下到了沟底,一转弯就来到他们住的地方。
女人听到声音,从洞里挺着肚子出来,因为营养缺乏和常年不见阳光,她的脸色发白,没有一点血色。看到任宝手里的野鸡女人分明高兴了起来,蹒跚地踱到任宝身边,伸手想从他手里接过野鸡,嘴里还说:“他爸,今天怎么打了这么多啊?快去锅舍里歇着,我去给咱做。”
任宝却将野鸡放到自己身后,笑迷迷地对她说:“你还是回去歇着吧,今天我来给咱做。”说完他不顾女人的反对,搀着她回到了洞里。将洞中的火里添了几棵柴,然后支上锅热水,准备一会儿清洗时用。然后他找了一把菜刀走出洞外,将野鸡扔在地上,开始宰杀。
一刀割在野鸡的脖项,血立刻呈扇形喷了出来,野鸡痛苦地挣扎着,头摆来摆去,溅了任宝一脚。任宝连忙用双手死死将它把住,以免血溅得到处都是。终于那野鸡停止了挣扎,血也流了一地。任宝将另外几只也如法炮制,死去的鸡大睁着双眼躺在一边,冷冷注视着这个世界。地上已经聚了一滩血。
任宝将死鸡提进洞来,锅里的水已经腾起了热气,任宝用手探了一下水温,正好可以烫鸡毛。他将锅从火上端下来,伸手抓起一只鸡扔入水中,在里面烫了一会,立刻夹了出来,开始褪鸡毛。热水烫过以后,鸡毛的附着性大大降低,随手一抓就全脱落了,任宝随手将拔下的鸡毛都扔在一边。
任宝的孩子不知道何时出现在洞口,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任宝发现他的时候,那孩子已经从地上抓起了鸡毛。
---janeadam
回复[25]:祁县产的野鸡学名叫做“环颈雉”,全身都是五彩斑斓的羽毛,但是在脖子部位却是白白的一圈,故而得名。因为长期在野外生存,它的羽毛上分泌的油蜡特别多,所以尽管刚从水里捞出来,但是并没有完全浸润。那小孩将几根比较长的羽毛挑了出来,高兴地玩耍着。他将几根鸡毛插在脖子里,另外几根插在腰间,在洞里面跑来跑去,很是快乐的样子。任宝停止了手里的工作,呆呆地望着他。
孩子越来越大,他的脸也越来越象独耳狼,尽管从小就在任宝一家看护下长大,但是他的性格和为人,却完全继承了他那狠毒的生爹。原来丧采挖回小鼠熬汤时,都是先杀了再下锅的。有一回因为便急,将调料下了锅后,叮嘱孩子将小鼠杀后放进去,但是任宝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孩子守在火旁,脸上的表情极其兴奋地看着锅里,那锅里的水正冒着气泡,很快就要沸腾,而且那锅里还发出微弱但刺耳的尖叫声,任宝朝锅了张望了一下,禁不住全身的血液都冰冷了:那几只小鼠连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却被那孩子活活扔到了滚烫的水中。
任宝想到这里,心不由得烦乱了起来,他将鸡朝水中一扔,一片水花溅了出来,任宝大声朝那孩子喝斥道:“吵什么吵?给我滚出去玩,一会把你妈吵醒了,看老子怎么修理你?”
孩子吓了一跳,停止了身体的动作,用怨恨的眼光死死瞪着任宝,任宝也死死瞪着他,那孩子眼中的神情和独耳狼简直一模一样。一瞬间,任宝甚至以为是独耳狼站在那里,他猛地提着刀向孩子走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