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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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发感慨等以后。到底怎么回事?”

  “在案发前一天,许飞曾经给她留了张字条,夹在她门缝里,想着她早上起来一开门就能收到。可是她看不见,一定是打开门,字条掉在地上,她从上面踩过去。那她又怎么会知道有这张字条呢?除非是有人捡到拿给她。是谁呢?又是那个最不应该的人。”

  “凶手?”

  “他捡到几乎是必然的。一位前一天打乱他的计划的女孩,一个无缘无故假装明眼人的瞎子,他绝对比其他人更关注她,何况他们住对门。”

  “有没有更硬性的证据?”

  “有。许飞那天回去,刘湘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如果没收到字条,她恐怕会说‘你去哪儿了?又去探病了?’。而她说的是‘回来了’,说明她知道他去干什么。也就是说,那时已经有人把字条的内容告诉她了。而在许飞之前和她接触过的,只有方擎岳一个人。”

  “他把条子交给她……”

  “就在大厅里。老板说过,他拿着张纸和刘湘在说什么,他解释为在问疑难字。其实那纸恐怕就是了。”

  “为了试探她知道多少?”

  “也许。那时他大概并不想杀她,只是对她演戏的行为好奇,或者顺手帮个小忙也说不定。可是,紧接着,刘湘被谋杀的理由就出现了。”

  “什么?”

  “我以前说了,生活中叫出别人大名的机会很少,但那只是平时。有些特定的场合,是非常容易叫出名字的,尤其是道歉和道谢时。田静说过‘对不起啦,刘湘’;在学校里,‘谢谢您了,老师’和‘多谢了,某某’,都能经常听到。而当时,方擎岳把字条塞在刘湘手里,‘你门口捡的,许飞留的条’。刘湘攥着那张纸,会不会说出‘谢啦,田静’呢?”

  “你是说……”

  “她说出这句话,不管她知不知道案子的内幕,都必死无疑。本来凶手处境很为难,吕良死了,剩下田静这个他以为的证人,如果再被灭口,两条人命总要有人负责,调查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她这么一说,等于给凶手指了一条明路:杀了她,和吕良的事一起嫁祸给田静,除去证人,了结凶案,一举两得。于是他想到,死亡留言……只要是死者写的,没有人会怀疑它指示的人是否正确。刘湘知道一旦动手的人是他,就会留下指向‘田静’的线索……”

  “可能吗?杀刘湘,单纯为了造成凶案;刘湘的尸体,只是嫁祸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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