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年代] 第221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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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刘司令夫妻拿他当女婿,陈美兰压根不信,拿一条那么粗俗的,从火车上买来的金琏子当传家宝,证明人家骗他骗的都不走心。

  现在是7月,太阳挂在半空,像个火球,下午两点,地面都热的眼看融化,陈美兰为了臭美,穿的高跟鞋,两只脚板给沥青路面烫的几乎要站不住。

  还是午休时间,这条街没有铺面,一个人都没有,也没颗树遮挡,太阳曝晒,胡小华额头上的汗珠子迅速的往外冒着,在他眉间聚集,又从眉心流了下来,像两串眼泪似的。

  闷了半天,胡小华才说:“嫂子,我刚来那会儿,刘晶晶就特别关注我,总是围着我转,转着转着就喜欢上我了,我能看得出来,她当时是真喜欢我。”

  刘晶晶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女孩儿,喜欢成熟男人。

  薛鸣放比她大八岁,当初她追的时候也是一样,一开始缠着人家,吵吵闹闹,但后来慢慢的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人家,于是送礼物,找各种机会碰面,继而主动追求,发展成对象关系。

  但那只是小女孩的一时冲动,薛鸣放一退伍,西装一脱,刘晶晶立马就跟他翻脸了,陈美兰估计她喜欢胡小华,是因为胡小华个头高,身材好,又难得的,总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原因。

  要说薛鸣放满足了刘晶晶的军装梦,那胡小华,就满足了她的西装梦。

  她没说话,继续听胡小华说。

  “但最近,她嫌弃我年龄大,天天闹着要跟我分手,刘夫人和张向明送了我一条金琏子,说这是家里祖传的,还跟我说让我放心,他们肯定会劝着晶晶,早晚让她跟我结婚。”胡小华又说。

  陈美兰倒觉得,刘司令一家是吃准了刘晶晶有脾气,知道她喜欢谁就是一阵子的热情,越管越麻烦,所以才会放任她,反正小女孩嘛,三天的新鲜。

  她爱的时候,上刀山下火海都愿意,她不爱的时候,你拿刀逼着她也不爱。

  至于那条金琏子,就是骗子们于火车上兜售的假货。

  刘夫人也是吃准了胡小华没文化,从乡里来的,才搞那么一条金琏子骗他。

  要不然再怎么滴,也该到潘家园买个假古董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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