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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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小琮考虑许久,决定把文字传给他们,这样,他们才能做到薪火相传。

  他选了一个叫仓颉的小人,入了他的梦境,将文字全部教给了他。小泥人学会文字,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那天晚上,整个天地为之变色。

  从学会了文字,那些小泥人再也不用秦小琮操心了。随着时光流逝,秦小琮发现,自己的头发也渐渐变白了。

  其实,秦小琮早就明白,他也会有陨落的那一天,就如神父一般,纵然有开天辟地的本领,也抵不过岁月流逝。

  只是,他心中有了牵挂,实在很舍不得就这么离开这个世界。

  这个牵挂,就是贺琅。

  之前,他不是太明白这种牵肠挂肚的感情是什么,可在观察小泥人的过程中,他发现这种感情不是他独有的,这些小泥人也有,有些还特别强烈。他们把这种感情称为爱。

  爱?是的,他是爱着贺琅的。这条寡言少语的山髓,意外地合他的心意。竟这么留在了他身边,伴着他过了这么多年。因为有他,每一天都如此快乐。

  至于之前贺琅冒犯他的事情,秦小琮早就不在意了。要问为什么,秦小琮自己也说不上来。反正,在上在下都是两个人在一起,贺琅每次都弄得他很舒服,他也就不那么执着于反攻了。

  说到底,都怪贺琅长得太美了,每次一看到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秦小琮自己就先退步了。

  如今的贺琅可真是不得了了,在天地间的威望比他还要高,走到哪都有人恭敬地称呼他一声“大荒主”。

  从自己的头发开始变白,秦小琮也不大爱出门了,整日里呆在贺琅为他修建的昆仑神殿里,不知什么就会睡过去。

  这段时间,贺琅出门了好一阵子,把祸乱世间的那条金龙抽筋扒皮,骨肉永镇于群山之下,也省得龙凤两族整日混战不休,牵连无辜。

  唉,想当初,那条金龙也是很可爱的,谁知长大了反而长歪了,动不动就挑起腥风血雨,嗜杀成性。

  不过,毕竟也被自己养过一阵子,秦小琮还是有些不舍得,就管贺琅要来了金龙的龙筋,将它晾在昆仑山上,每日为它祛除怨气,希望能早日净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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