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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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啊,怪不得他湿了自己的工装裤!

  他走下两截楼梯没碰上人,但他还是这么表演着,走起来不时晃一下身子,但绝不弄出趔趔趄趄的样子。晃一下身子是不会被人记住的。而一个夸张的趔趄却有此可能。他嘟囔着,但绝不说一句能让人听明白的话,不做戏的表演总比演得夸张过火要好。

  他从破败不堪的后门出去,走进一条小巷,那儿满是人家丢弃的垃圾,还有印满日月星辰的破瓶子什么的。

  事先他早已安排了逃离的路径,每一件事都做了筹划(冒可以接受的风险,把危险降到最小,凡事都要做一只老鸟);而这种做事有计划的个性正是他让同事们印象深刻的原因,自然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人(不消说他也有意奔前程,可他不想奔到监狱里去,也不想奔去坐电椅)。

  有几个人沿街跑来,拐进了这条小巷,他们只是跑进来看看是哪儿发出尖叫,没有留意杰克·莫特,他已经摘去不合时令的针织帽,只是还戴着太阳镜(在如此晴朗的早晨,在这地方并不显得突兀)。

  他拐进另一条小巷。

  出来时转到另一条大街上。

  现在他从容地走在一条比前面两条小巷都干净的巷子里——朝哪儿看几乎都挺像样。这条巷子通向另一条大街,北边的街区那儿有一处公交车站。不到一分钟他就看到了一辆到站的公交车,这也是事先计划的一部分。车门一打开杰克就上去了,把十五美分硬币投入硬币箱。司机没多看他一眼。挺好,但即便司机多看了他几眼,看到的也不过是一个穿牛仔裤的怪怪的家伙,像是那种无业游民——身上那件大汗衫就像从救世军垃圾袋里捡来的东西。

  准备,要有准备,做一只老鸟。

  杰克·莫特的秘密是做什么都很成功,无论工作还是游戏。

  车子开过了九个街口后,经过一处停车场。杰克下了车,走进停车场,打开自己的车(那是一辆不起眼的五十年代中期的雪佛莱,外观仍然很不错),开车回纽约城去。

  他现在一身轻松,毫无挂碍。

  7

  片刻之间,枪侠窥见了所有这些事情。在他受到震惊的意识对其他镜像关闭之前,本来他还能看到更多。这虽然不全,却已足够。足够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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