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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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廖伟明在这盘录像带里现身了。

  当晚影像记者曾经把镜头对准了处在围观者当中的廖伟明,他察觉后立即转身躲避。一般说来,围观者面对着镜头,如果谢绝采访,都会用手遮掩自己的脸或者转身走开。当时我审看这盘录像带时,认为那些躲避镜头的人是最值得注意的,于是就盯着他们。在那些躲避镜头的人当中,出现一个二十七岁左右的男人。虽然现场光线不理想,致使图像效果不佳,但是仍能看到这个年轻的男人穿戴整齐,还挺讲究地系着红色碎花领带。当然,这领带是不是真丝的,从图像里就无法辨别了。在大热天的深夜里,呆在自己的家里或所在的小区内,不必像出席晚宴那样穿戴整齐,所以大部分围观者都穿着如睡衣、休闲服和运动服之类的较为宽松的衣服。围观者当中个别穿戴整齐的人,要么是刚从外面归来的本小区住户,要么是本小区住户的来访客人。当时看过这盘录像带后,这样的一个年轻的男人只是给我留下一定的印象。然而现在再揣度这个叫廖伟明的年轻的男人,我觉得他非常可疑,很可能就是盗车贼或者杀害蓝雪的凶手。那个盗车团伙在以往的作案现场留下一些蛛丝马迹。通过检索指纹库,就能确认廖伟明是不是盗车嫌疑犯。

  不用我再作说明,蒋瑜已经明白到廖伟明非常可疑。

  他觉得案情重大,一下子兴奋起来,决定连夜突审廖伟明,并亲自去留置室把廖伟明提出来。我们都了无睡意,有了胜利在望的预感。

  张宾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知道张宾想问我蒋瑜如此连夜突审廖伟明算不算是刑讯逼供。不过这时候的形势非常急,张宾意识到不宜商讨这样的一个问题。后来,在一个比较轻松的环境里,我们谈起这个问题。连夜突审,不让对方睡觉,或者以其它的方式冲击对方的生理极限,迫使对方在身心完全崩溃的状态下举手投降,这种疲劳战术等同于刑讯逼供,那些典型的冤假错案常常就是如此产生的。我一直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极力反对用这种办法获取口供。但是,此时我求胜心切,而且我已经不再是刑警大队的行政主官了,我就默认了蒋瑜的做法。我突然记起乔君烈在网上对我说过的话,他说如果如此的情况发生在他身上,他宁愿早点儿死掉。于是我对张宾说,如果有一天我成了犯罪嫌疑人,我渴望拥有沉默权。张宾想了一下,他说他也想拥有沉默权。

  蒋瑜和张宾在走进讯问室前,就露出了非拿下廖伟明不可的气势。蒋瑜胸有成竹却满脸怒容,也不轻易开口说话,这倒让廖伟明自觉不妙,不敢把头抬起来。张宾则显得非常轻松,认真地在讯问笔录上填写着时间、地点和人物。

  蒋瑜首先发动心理战。他咄咄逼人地发表声明,这里不搞刑讯逼供而是搞公平竞赛,他也几乎一整天没睡觉了,他就陪着廖伟明点灯耗蜡熬夜,看谁笑到最后。蒋瑜继续对廖伟明说,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有两个人在场,这是铁的规定,所以还得由一个同事陪着。这个同事是无辜的,他可以睡觉吧?蒋瑜便让张宾趴在桌子上睡觉。接着他请廖伟明抬头看着他,朝着廖伟明怒吼,不把廖伟明拿下来他这大队长就别当了!

  蒋瑜和张宾在讯问室里不停地吸烟。廖伟明也被允许吸烟。

  我估计即使讯问室里有戏也是十多个小时后的事儿了,但是我根本睡不着。我到小会议室去,把旧报纸全找出来,拿回到办公室里慢慢地看。平时因时间有限我较少读报,这旧报纸上的东西对我来说大都是新闻。

  天亮前我睡了一个多小时。我梦见蒋瑜和张宾昏昏欲睡,就一下子醒了过来。

  上班后不久,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发来传真,经过检索指纹库确认廖伟明就是盗车嫌疑犯。

  (第二十七章未完待续,请继续关注,谢谢阅读!)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找到关键的证物(4)

  廖伟明放弃了幻想,交代他伙同盗车团伙成员在省内各大中城市盗窃十七辆凌志轿车和三辆宝马轿车。他进一步解释,盗车团伙在掌握破解最先进的数码防盗锁技术后,渐渐地冷落他,最后抛弃他,不让他参与盗车和染指赃款。廖伟明坚持说,现在他已经和盗车团伙失去联系,不知道他们隐藏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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