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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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申请案审理完毕之后,公听会正式开始。

  第一位州政府的证人是六十五岁的麦弗德精神科医师,矮胖的身材穿著宽大的毛衣及裤子。他摇摇摆摆从毕大卫身旁走到证人席上(他同时也是州政府专门技术顾问)。麦弗德医师作证说,他曾见过威廉.密里根两次,第一次时间很短,是在1979年10月24日,当时病人已转至利玛医院由他负责照料;第二次是10月30日,当时是为了审查他的治疗计划。同时,今天早晨在公听会之前,他被允许观察威廉.密里根半个小时,以确认一个月来是否有任何改变。根据医院记录,麦弗德医师说他曾判断威廉.密里根的病症是人格障碍,也就是说他具有反社会倾向,而且是由于精神性神经症式的焦躁所带来的沮丧与分裂的特性让他痛苦不堪。

  毕大卫有张娃娃脸和一头卷发,他开口问他的证人:「今天他与一个月前是否完全相同?」

  「是的,」麦弗德说道:「他只是精神有病而已。」

  「他的症状是什么?」

  「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麦弗德说,眼睛盯着比利,「他是个罪犯,被控强暴与抢劫的罪名,他对社会不满,处罚对他们而言并不能起什么作用。」麦弗德还说,他也曾考虑多重人格的病症,但是在比利身上,他并未发现任何征兆。因此,在回答毕大卫的问题时,他认为比利有高度自杀的倾向,而且是个危险人物。

  「这病人没有进展,」麦弗德说:「他傲慢而且不合作,相当自我。」当毕大卫问他如何治疗该病患时,麦弗德的回答是:「技巧性的忽视。」

  麦医师说他曾开了五毫克的Stelazine处方,并无任何不良影响,但也未见任何良性效果,因此他停止使用抗精神药物。他告诉庭上,依据他个人的意见,比利需要的是最大安全的防护设施,而利玛医院则是俄亥俄州最好的地方。

  在汤普森以及戈爱兰的交叉询问之下,麦医师说他拒绝做出多重人格判断的原因是,他未曾见到相关的症状。他自己本人并未接受第二版《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中对于多重人格所下的定义。麦医师说道:「我拒绝考虑他是多重人格分裂的病状,就好象我说他没有梅毒一样,因为在他的血液检验报告中,它并不存在。」

  「你见到了什么样的征兆?」汤普森问。

  「生气、恐惧。凡事若不依当事人所想的进行时,他就会发怒,他的行为非常冲动。」

  汤普森皱着眉头,「你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生气或情绪陷入低潮时,就是精神上有病啰?」

  「是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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