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1)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决不是没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现出来,可能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供这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坏作用。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未被女启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象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当做是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可是却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以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象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料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岂不备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期,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使人家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突然一亮,马受到惊骇,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你好象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的债务,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骑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它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一定会使你颇感兴趣的。” ↑返回顶部↑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象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当做是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可是却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以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象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料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岂不备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期,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使人家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突然一亮,马受到惊骇,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你好象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的债务,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骑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它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一定会使你颇感兴趣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