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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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抛掉了,尽可能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把警署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象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量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可是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繟E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作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正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倒以后,用他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那么大敞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骑马脱缰逃走,现在正漂泊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可是所有其它解释则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我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象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鬈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异常,非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探查,我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个古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情况,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样。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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