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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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个字,可以确定的是草字头,比如‘芬’。”

  王某芬,非常符合三十多岁女性的起名习惯。

  “就是中间那个字,”王兴骂了句粗口,“针脚磨得太厉害,破不出来,能说的是笔画应该挺多。”

  王兴停了停,拿眼扫了一圈大家,郑重地说:“那么,我就这么定方向了。”

  这是重要时刻。案子总是越早越好破,方向如果定错了,空耗警力,再想调头,过了黄金期不说,专案组还能不能存在都不一定。都说要限期破案,背后还有另一层意思,上海一年那么多起恶性案件,警力有限,要是在一起案子上无限投入,那其他的案子不用破了?案子破了,专案组长未必是首功,方向定错了导致案子破不了,大锅肯定是组长的。

  方向就定在这条内裤上。现实不是小说,故弄玄虚的可能性其实非常小。这条内裤大概率就是受害人自己的,上面的名字也应该就是被害人的名字。正常情况人不会把名字缝上内裤,那么就去看什么样的情况下人会做这种事。

  刚才就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得比较充分了。内裤上缝名字,应是作为辨识用。也就是说,内裤的主人曾经常把裤子和别人的裤子混同起来。

  除了统一的洗衣服务,刑警们想不到第二种可能。

  某些寄宿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某些疗养型医院、极少数的特殊企业。目前想得到的就是这五种。

  就这五种,范围先圈在上海,要扑进去的警力也不得了。比如寄宿学校,统一洗衣的想必不会太多,先算二十家吧,考虑到死者年龄,要么是近些年的教员,要么是二十年前的学生,这么多人里,符合这三个字条件的,怕得至少几百人。这几百人现在落在天南海北,要一一去落实生存情况,有电话联系不上的,就得去走访,还会碰到不在上海甚至不在国内的。至于养老院和精神病院,大多数都有统一洗涤,涉及的人数更是远远超过寄宿学校。没辙,现在就这点线索,只有死磕。

  王兴把人马分了五组,养老院组和精神病院组人手多些,其他三组少些,撒了出去。

  除了老冯。

  目前发现尸袋的地点,要么在老冯的辖区,要么临着他的辖区,他都熟,得完成一大堆的走访,虽然没人对这活抱啥指望。王兴让他抓紧,做完了进精神病院组。

  散会的时候,王兴又把老冯叫住。

  “还有条线你兼一下。”王兴说,“装尸块的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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