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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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马岛》作者:[美]斯蒂芬·金【完结】

  埃德加·弗里曼特是明尼苏达州的一位建筑商,美国成功人士的代表,事业有成,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并拥有爱妻、两个可爱的女儿和四千万身家。然而,他的完美人生被突如其来的一辆十二层楼高的起重机压得粉碎——建筑工地一场交通事故令他身受重伤,并失去了右臂。在经历了痛不欲生的恢复期后,埃德加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匆匆告终。

  在心理医生的建议下,他搬到了佛罗里达州的一个荒僻小岛,租住在一座粉红色的大房子里。在岛上,他结识了睿智的前律师怀尔曼,神秘的房东伊丽莎白,同时他自己开始出现无法抑制的绘画冲动——开始只是画素描,接着是油画——他以惊人的速度画着,作品充满奇诡的想象,而他的创作似乎还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埃德加在杜马岛上绮丽多彩而又惊心动魄的人生画卷由此徐徐展开……

  1.我的上辈子(1)

  从空白的表面开始画。不一定非得是纸或油画布,但我感觉以白色为宜。我们称其为"白色",因为需要那么一个词,其实,它真正的名字是"一无所有"。黑色是指"光明的缺失",但白色是指"记忆的缺失",白色是无法记忆的颜色。

  我们如何牢记怎样去牢记?这个问题,自从我到了杜马岛后就经常问自己,往往是在黎明前夕,仰头望着无光无明的夜,记起不在身边的友人。黎明前的几小时里,我会思索有关地平线的问题。你必须设定地平线。你必须在白色上有所标注。你大概会说,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一笔了,可任何重塑世界的动作都是英勇之举。我已经信了。

  假想,有一个小女孩,比婴孩大不了多少。差不多九十年前,她从马车上坠落,脑袋敲在了石头上,忘记了一切。不仅是她的名字,而是,一切!后来又有一天,她想起了什么,那足以让她拿起铅笔,在白纸上描下犹犹豫豫的第一笔。地平线,没错。同样,也是一条缝隙,让黑色涌入。

  继续假想,那只小手抬起铅笔……犹疑……然后落笔于白色。假想那种勇气吧,重构世界的第一次努力便是将其画下。我会永远爱那个小女孩,不管她已让我付出了多少。我必须爱。我没有选择。

  画都是有魔力的,你恐怕已经知道了。

  一我的上辈子

  1

  我的名字是埃德加·弗里曼特。曾经是建筑承包业界的大人物。那是在明尼苏达州,在我的上辈子里。我是从怀尔曼那儿学到"上辈子"之说的。我很想把怀尔曼的事儿告诉你,但还是让我们先了解明尼苏达州的那部分吧。

  要说的是:我的光辉历程走的是堂堂正正的美国男子汉之路。先进了一家公司站稳了脚跟,等到节节攀升到了头,我就辞职了,开始自己创业。离开那家公司时,老板嘲笑我,说我不出一年就会破产。我猜想,每当有精明强干的年轻员工自立门户时,大多数老板都会这么说。

  我呢,卓有成效。当明尼阿波利斯的圣保罗一带繁荣起来时,弗里曼特公司也兴旺发达了。时局萧条时,我从不玩火儿,一向谨慎从事。但我确实会在直觉上押宝,大多数时候,直觉都会帮到我。到了五十岁时,我和帕姆的身家值四千万美元。而且,我俩感情甚笃,多年不渝。我们有两个女儿,等我们的黄金岁月到头时,伊瑟在布朗大学,梅琳达在法国教书,那是她身为外国交换生的一职兼差。要是事情有什么不对劲,我和太太就会飞过去看看她。

  我在某处施工现场遭遇了意外。事情倒是很简单:敞蓬小货车和十二层楼高的起重机亲密接触时,输的永远是小货车,哪怕是会铃声大作的道奇公羊也没辙。我的右侧颅骨仅是开裂之伤。左侧狠狠撞上公羊的车门支柱,导致三处骨折。也可能是五处。我的记忆力比伤后好多了,但相比于受伤之前仍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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