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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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想到要与拉普西那只老狐狸虚以委蛇地周旋交流有些厌烦地按了按额角,便没了继续享用美食的心情。

  大贵族难得孩子气一回,轻蹙着漂亮的眉梢,像一只没得到小鱼干而生闷气的猫儿。

  塞亚非常懊悔,他不该自以为是地选出重要的邀请函破坏公爵大人美好的心情——即使那是他的职责。

  他垂着头,双手紧贴着两侧裤缝,宛若犯了什么弥天大错一般。脑海中考虑了无数个让大贵族不用赴约的借口,最后都被他一一否决了。

  沉默了一会儿,米汀尔说:“我今晚要穿那件红玫瑰礼服。”

  塞亚愣了半晌,在米汀尔好笑地看着他重复了一遍:“塞亚,帮我那件红玫瑰礼服。”才回过神来,道声抱歉后匆匆忙忙跑去大贵族的衣帽间。

  米汀尔自然不知道管家先生心里的小九九,他只是略微表现出对拉普西的不喜而已。

  作为帝国最尊贵的雄虫,如果他真心不想做的事,没有任何人能逼他。

  只是没有什么比较靠谱的理由推脱,犯不着不去参加这场晚宴。

  贵族们对于各种场合所穿戴的礼服配饰讲究颇多,甚至可以冗繁复杂来形容。米汀尔说的那件红玫瑰礼服是由帝国最好的工匠日夜兼程,赶工一个月才完成的手工礼服。

  白衬衣配上修身的背心马甲,套上玫瑰色燕尾服,手工定制的礼服完美契合大贵族的每一寸肌肤,白色玫瑰花边的领巾更显庄重优雅。

  当塞亚服侍米汀尔穿好衣服后,他不得不赞叹大贵族简直是上天的杰作。普通人难以撑住的玫瑰色在米汀尔冷白皮的驾驭下显得矜贵高雅,浪漫又不失克制。

  塞亚敢肯定,其他所有精心装扮的雄虫都会在公爵大人的衬托下黯然失色。

  他转念一想,只要是公爵大人,就算披麻袋破布也立刻会成为风靡帝国的时尚。

  “嘟嘟嘟……嘟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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