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3 / 7)
这一住,就又住了半个多月。杨洪军每天带着我们不断地查询一些新消息,却基本上对于案件的侦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推进,只不过是佐证了我们对于这个组织的性质的判断,却难以拿出实际的证据来指认某一个具体的人。这恰恰是最困难的地方。这个季节已经入秋有一阵子了,天气忽冷忽热,我和马天才都在那段日子不同程度地患上了感冒,每天非常不舒服还得继续调查,马天才是一个接一个的打电话,拿到消息后就交给杨洪军,杨洪军则通过警察内部的网络,从当地调取一些相关信息,而我的工作则是最简单的,当杨洪军找到是有的有嫌疑的人,给我照片,我会对其进行摸骨,并且结合其本身的八字或者被抓捕的日期或者案发的日期等带有数字信息的东西,测算小六壬和奇门,以进而挖掘出下一个线索。
原本我以为这样的日子要继续日复一日地过的时候,那天晚上杨洪军却对我跟马天才说,咱们明天不查了,去公安局办个交接手续。马天才问是什么样的交接,杨洪军告诉我们,就是先前那个强奸杀人案的两个被告人,他们的调请通知已经下达了,需要移交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审理,这些都是那个白律师这些日子忙里忙外的结果。
我很是失望,到最终还是栽在了这家伙的手里,一旦这两个嫌疑人离开了本地,可能很多情况就会因此而扭转改变。没准所判的结果就跟我们起初的预想不同,倘若这白律师真的有办法给出两人的精神鉴定报告的话,那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那一晚我很是难受,翻来覆去无法入睡,马天才倒是心大,打鼾一次比一次响亮,心烦意乱之下,我把这样负面的情绪全都归结于那个白律师的身上。其实我这样想也是没错的,如果不是他的通风报信,忠义芙蓉会根本就还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不会因此而被挟持绑架,更加不可能现在有家都回不来。越想越生气,磨磨蹭蹭到了接近黎明,我才恍恍惚惚地睡着。
白律师是跟杨洪军办理交接,他仍旧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样子。上次见面的时候,我心里存着一种畏惧感,而再度见面,想到我的一切遭遇都是这家伙害的,火就不打一处来。全程我都恶狠狠地盯着他,而我非常确信白律师也知道我在看着他,但他就不望向我,仿佛当我是透明的不存在一般。
于是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白律师就想要到羁押处去提人。在离开杨洪军办公室的时候他突然转身说了一句:“对了,你们前些日子抓捕了三个人,还有印象吧,那三个人也是我的当事人,请你们在我正式代理之前,稍微善待一下。”
此话一出,我就再也忍不住了。先前那两个罪犯被他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带走了已经算是我们的一个大败仗,剩下那三个若是也被他这么领走的话,那我们真是毫无任何胜算了。于是正当他打算要转身出门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快步蹭到了门口,堵住杨洪军办公室的门,面朝着白律师,不让他离开。
也许是我的行为让他有些费解,他木讷地问道:“小伙子,请你让让,不要有情绪。”我没情绪才怪呢,这下子我无法克制,挺起肚子朝着他的肚子一顶,然后大声问道:“白律师,你也是法律界的老人了,你怎么能为虎作伥,你代理归代理,为什么要把我的事情说出去,害得我被报复!”
说到此处,我捏紧了拳头,一直在努力忍着,不朝他的脸上挥去。
第128章 逼问
身为一个律师,尤其是一个专门替重刑犯辩护的律师来说,恐怕在今天之前,也常常会遭遇到被害人或者死者家属的恐吓威胁,大多数人的出发点都是一样,不理解这个家伙为什么要替一个罪大恶极之人进行辩护。然而我的出发点却又那么点不同,首先当初白律师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也非常不理解,其想法和大多数人一样,可到后来却察觉到正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才会敦促监督我国法制的更加完善,长远的角度来说,这其实并非是一件坏事。
但是我今天发飙,却并不是因为这样的理由,而是在于他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察觉到了我眼神的与众不同,而律师的怀疑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天生就有从一个微小细节上发现全貌的能力。后来我懂得摸骨术的这件事被他传扬了出去。他的两位代理被告都是忠义芙蓉会的人,那么作为他们的律师来说自然是要把这件事包括对我的怀疑也告诉这个组织的,造成了我身份的泄露,才有了后来我的家人及我自身被威胁,家里被警察包围强攻的事情。
虽然这件事最终的解决还算圆满,我和家人也都安然无恙,可是这口气压在我心里,始终缓不过来,直到此刻我才终于想明白,为什么昨天一整晚我都无法安睡,并非是因为要再见到这个让我非常讨厌的律师,反而是因为我有些期待见到他,因为我要为难他甚至是威胁他,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出我心里的这口气而已。
白律师见我一脸凶相,咄咄逼人,微微显得有些诧异,毕竟在他看来,我和杨洪军是一边的,虽然知道我跟马天才并非是警察,但是觉得我多多少少是协助了杨洪军的工作,并且此刻的他也已经知道我懂得摸骨术,那么严格算起来,我不算是受害者,只是工作的对立面,角度不同而已。大概他对于我的暴怒有些不理解,但是很快他就冷静了下来,先是朝后退了两步,那意思是在告诉我,他已经在让步了,希望我不要咄咄逼人。其次是往上举起了自己的双手,那个黑色的手提包挂在左手的手腕上,双手掌心朝我,那意思是在说,他不会反抗,更加不会还手,这个时候如果我一时冲动,动起手来理亏的可就是我了。
这个道理我也明白,我本来也没打算要真的动手揍他,毕竟这里是公安局,讲法制的地方,我再怎么不懂事,这点道理还是知道的。但是我的内心是真希望能够一拳头挥过去,不过我知道,这样一来,我付出的代价也许会更大,对方不是一贯对付的那种小流氓或者亡命徒,而是一个精于法律的律师,我当然不会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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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以为这样的日子要继续日复一日地过的时候,那天晚上杨洪军却对我跟马天才说,咱们明天不查了,去公安局办个交接手续。马天才问是什么样的交接,杨洪军告诉我们,就是先前那个强奸杀人案的两个被告人,他们的调请通知已经下达了,需要移交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审理,这些都是那个白律师这些日子忙里忙外的结果。
我很是失望,到最终还是栽在了这家伙的手里,一旦这两个嫌疑人离开了本地,可能很多情况就会因此而扭转改变。没准所判的结果就跟我们起初的预想不同,倘若这白律师真的有办法给出两人的精神鉴定报告的话,那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那一晚我很是难受,翻来覆去无法入睡,马天才倒是心大,打鼾一次比一次响亮,心烦意乱之下,我把这样负面的情绪全都归结于那个白律师的身上。其实我这样想也是没错的,如果不是他的通风报信,忠义芙蓉会根本就还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不会因此而被挟持绑架,更加不可能现在有家都回不来。越想越生气,磨磨蹭蹭到了接近黎明,我才恍恍惚惚地睡着。
白律师是跟杨洪军办理交接,他仍旧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样子。上次见面的时候,我心里存着一种畏惧感,而再度见面,想到我的一切遭遇都是这家伙害的,火就不打一处来。全程我都恶狠狠地盯着他,而我非常确信白律师也知道我在看着他,但他就不望向我,仿佛当我是透明的不存在一般。
于是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白律师就想要到羁押处去提人。在离开杨洪军办公室的时候他突然转身说了一句:“对了,你们前些日子抓捕了三个人,还有印象吧,那三个人也是我的当事人,请你们在我正式代理之前,稍微善待一下。”
此话一出,我就再也忍不住了。先前那两个罪犯被他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带走了已经算是我们的一个大败仗,剩下那三个若是也被他这么领走的话,那我们真是毫无任何胜算了。于是正当他打算要转身出门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快步蹭到了门口,堵住杨洪军办公室的门,面朝着白律师,不让他离开。
也许是我的行为让他有些费解,他木讷地问道:“小伙子,请你让让,不要有情绪。”我没情绪才怪呢,这下子我无法克制,挺起肚子朝着他的肚子一顶,然后大声问道:“白律师,你也是法律界的老人了,你怎么能为虎作伥,你代理归代理,为什么要把我的事情说出去,害得我被报复!”
说到此处,我捏紧了拳头,一直在努力忍着,不朝他的脸上挥去。
第128章 逼问
身为一个律师,尤其是一个专门替重刑犯辩护的律师来说,恐怕在今天之前,也常常会遭遇到被害人或者死者家属的恐吓威胁,大多数人的出发点都是一样,不理解这个家伙为什么要替一个罪大恶极之人进行辩护。然而我的出发点却又那么点不同,首先当初白律师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也非常不理解,其想法和大多数人一样,可到后来却察觉到正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才会敦促监督我国法制的更加完善,长远的角度来说,这其实并非是一件坏事。
但是我今天发飙,却并不是因为这样的理由,而是在于他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察觉到了我眼神的与众不同,而律师的怀疑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天生就有从一个微小细节上发现全貌的能力。后来我懂得摸骨术的这件事被他传扬了出去。他的两位代理被告都是忠义芙蓉会的人,那么作为他们的律师来说自然是要把这件事包括对我的怀疑也告诉这个组织的,造成了我身份的泄露,才有了后来我的家人及我自身被威胁,家里被警察包围强攻的事情。
虽然这件事最终的解决还算圆满,我和家人也都安然无恙,可是这口气压在我心里,始终缓不过来,直到此刻我才终于想明白,为什么昨天一整晚我都无法安睡,并非是因为要再见到这个让我非常讨厌的律师,反而是因为我有些期待见到他,因为我要为难他甚至是威胁他,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出我心里的这口气而已。
白律师见我一脸凶相,咄咄逼人,微微显得有些诧异,毕竟在他看来,我和杨洪军是一边的,虽然知道我跟马天才并非是警察,但是觉得我多多少少是协助了杨洪军的工作,并且此刻的他也已经知道我懂得摸骨术,那么严格算起来,我不算是受害者,只是工作的对立面,角度不同而已。大概他对于我的暴怒有些不理解,但是很快他就冷静了下来,先是朝后退了两步,那意思是在告诉我,他已经在让步了,希望我不要咄咄逼人。其次是往上举起了自己的双手,那个黑色的手提包挂在左手的手腕上,双手掌心朝我,那意思是在说,他不会反抗,更加不会还手,这个时候如果我一时冲动,动起手来理亏的可就是我了。
这个道理我也明白,我本来也没打算要真的动手揍他,毕竟这里是公安局,讲法制的地方,我再怎么不懂事,这点道理还是知道的。但是我的内心是真希望能够一拳头挥过去,不过我知道,这样一来,我付出的代价也许会更大,对方不是一贯对付的那种小流氓或者亡命徒,而是一个精于法律的律师,我当然不会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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