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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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了想,问我被盗刷不是有赔偿吗?

  我说支付宝说只能查到她自己手机的付款信息,这种情况只能鉴定为诈骗,不能鉴定为被盗,所以驳回了赔付申请。

  赵腾达问我,支付宝是怎么判定李欣是用自己手机付的款。我给他看了一张数据单。那几日所有的登录和消费,都来自“李欣的手机”。

  赵腾达笑了笑,第一次正眼看我:“这什么都说明不了。我给李欣修过两个手机,手机的设备名都被她自己改成了‘李欣的手机’。她之前那个手机,应该是挂网上卖了吧?”

  我恍然大悟,跟他道了谢,和周庸出了商场。

  出了门,我给李欣打电话,问她之前用的手机是否出售了,她回答说:“挂网上卖了。”

  我知道盗刷的人是谁了。李欣的钱,是被买她旧手机的人刷走了。那部手机的设备名与她现在用的相同,曾经也一直登录着她的账号,所以支付平台官方会认为是自主消费而非盗刷。而那个买李欣手机的人,可能就是跟踪她的人。他在黑客交易网站上买了李欣的资料,然后跟着她,找机会让她扫码,给她手机下了“木马”。

  找到李欣和田静,我让李欣联系那个买她旧手机的买家,和他说不还钱就要报警立案。半个小时后,那个买家打电话过来,说愿意在三天之内把钱打回来,希望别报警。我告诉他可以不报警,但必须当面交易,从头到尾交代清楚事情的经过。

  两天后的上午,我们在一家咖啡店见了面。10:30,一个黑瘦的男子走了进来,站在门口打电话,听见李欣的电话响了,便向我们走过来。

  他走到我们面前,我站起身,他有些害怕地向后退了半步。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别紧张,只要你还钱并且说实话,我们还是很温和的。”

  他将信将疑。他说自己买了李欣的手机后,发现支付宝app没退登,账户里还有很多钱,但他没有支付密码,或收取验证码的手机。他想了一个办法,根据李欣留下的电话,在网上购买了李欣的个人信息。

  我问他花了多少钱。他说:“八百五十元一套。只要提供一项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就能查询包括开房记录、列车记录、航班记录、网吧记录、出境记录、入境记录、犯罪记录、住房记录、租房记录、银行记录、驾驶证记录等十一个项目在内的材料,行话叫‘身份证大轨迹’。”

  12月25日,他又花了二百元定位了李欣的位置。在定位位置附近,有个李欣经常买东西的商场。他在商场门口,通过李欣的身份证照片,对比到了真人,并跟着她上了地铁,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木马”病毒,让她扫码。

  周庸很吃惊:“你不是便利店玩跟踪的那个人?”他疑惑:“什么便利店?”

  我拍拍周庸,说行了,他一进来我就知道他不是便利店跟踪李欣的那个人,身形完全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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