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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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饭里放了淡黄的笋丁,淡红的腌肉,夹杂着青绿的甜椒,带着油汪汪酱色,还没入嘴就让人看着赏心悦目,一口放到嘴里,鲜香微辣还带点甜的各种滋味在舌尖上迸发交缠,吃得曹富贵连头都不愿意抬起。

  乔应年看着富贵哥吃得眉开眼笑,嘴角也忍不住噙上一丝笑意,低头拿起筷子,将富贵悄悄剩在一角的甜椒又拨回他的饭里。

  “哥,你自己讲的,营养要均衡,这么大的人总不会还挑食吧?甜椒可是好东西,莫浪费了。”

  曹富贵瞅瞅冷脸冷眼的小乔,苦大仇深地把甜椒通通吞下,谁让这些年他教训家里几个小的,总是忆苦思甜,不许浪费。

  咦?说起来,自家这小狼崽子,如今也是越管越宽了!

  曹富贵啃着甜椒颇为不忿,这都快翻了天了!正想一振兄纲,眼角却扫到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在远处晃荡。

  曹富贵一楞,咬着筷头,皱眉仔细分辨。

  如今他们这山窝窝里也铺开一堆事,大中午的,公社里社员们上工的上工,读书的读书,老人们都在家里帮着做后勤,个个忙得飞起,干校的学员们都拉出去修渠了,还有谁能和他这样的“闲杂人等”一样,到处晃荡?

  看着这走路的架势,他富贵哥可太有经验了,瞻前顾后,缩头弓背,一看就显得心虚,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乔,你看,是孙光宗!”

  曹富贵瞪大眼睛,咽下嘴里塞满的美食,惊讶地用肘子杵了杵忙着给他喂饭的小乔。

  小乔抬起头,蹙着眉头一看,厌恶地说:“是他。”

  这几年他和孙家,和他的亲生母亲几乎是断绝了往来,但同住一个村,多少也有些闲言碎语飘进耳朵里。

  听说孙光宗越发的不像话,酗酒成性,连工都不上了。他老娘死后,家里没了把钱的人,一点老底子都拿来喝光了。到后来甚至带着他的瘸腿儿子四处偷鸡摸狗,也不敢偷贵重的东西,被村里人逮到了就躺地上装死狗。这些年弄得人憎狗厌的,要不是看他家大小两个女人实在可怜,死命磕头哀求,生产队长曹爱党都想把这混蛋捆到公社送去劳改。

  孙光宗上前溪村干什么?总不会是不长眼的想上干校偷东西吧?人家虽说是“学校”,可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有枪有兵的!真要是有什么坏分子、特务敢往枪口上撞,那是真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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